维特小说>古代言情>捡来的俏夫郎[穿越]【完结】>第九十九章 互相嫌弃

  张大壮听到他的惊呼声,以为自己耳朵出了问题,连忙问:“清哥儿,你说啥?”

  林清玖快步向张大壮走过去,把左手上的书纸递给他,可是张大壮不识字,双手拈着纸,迷茫,问:“这上边写的啥?”

  林清玖伸出一根白皙漂亮的手指,指着上面的字,给他念,念完后又用通俗的话给他说一遍,“这是一份断亲书,老宅的人都按了指纹,往后我们三都和老宅那边无干系了。”

  张大壮一脸震惊,过后脸上浮现担忧,“这是不是有些冲动了?都说打断骨头连着筋,即便关系再不好,在外人眼中你们都是一家人,假若有人想挑事,也要掂量掂量身后的家族,总归比独门独户强。

  再且,日后许兴文若是高中当官,你们也能享受他的庇护,就算灏瑞不需要,但也要想想栗崽长大后,若有堂兄弟互相帮衬,遇事也不会孤立无助。

  张大壮把断亲书放在桌上,右手手背敲着左手掌心,焦虑得来回走动,越想越觉得弊大于利。

  土豆被放在门口,许灏瑞走进来,把断亲书不紧不慢地折起来收好,面容平静,开导他:“我与他们素来没有过多情感,加且许唐氏对我不喜,许昌盛从不管事,就算许兴文当了官想来与我也无关,

  村里谁敢找我挑事,都该掂量掂量能不能打得过我,再说找我事的不就只有许唐氏一人,没了这层血缘关系,她哪有胆子过来,至于栗崽......”

  他看了眼摇篮里的孩子,“自己强大,比依靠任何人都有用,我不求他有多出息,但他要有能力过自己想过的生活。”

  林清玖坐在桌旁,左手掌根托下巴,赞许地点头,“阿瑞说得没错。”

  想起以往许唐氏的做派,以及谢氏生前拖着病弱的身子带许灏瑞过的苦日子,张大壮也觉的许唐氏或许就没把他们当亲人,“你说的也有理,日后你俩再生几个娃,这样栗崽也有伴了。”

  许灏瑞顿时唇角一僵,“......不着急,栗崽还小,加且铭哥会有孩子给他作伴。”

  林清玖瓷白的耳根微红。

  “哎,对,我怎么给忘记了,栗崽还是有伴的。”张大壮一拍脑袋。

  见摇床里睁着圆溜溜大眼睛精致可爱的小奶娃,许灏瑞弯下腰把他抱起来,小小一团软乎乎的小身子,被他抱起来后,活泼地摇晃着小手臂,咯咯咯大笑。

  在小夫郎身旁坐下,许灏瑞让栗崽躺在他腿上,大手握着小胖手,逗他玩了一会儿。

  张大壮问他:“那你爹娘的的牌位,你有什么打算?”

  他想了想,“我找时间把牌位带回来,就供在这里,再打张供桌,师傅觉得可以吗?”

  “可以吧,只是你这是连许家的老祖宗都不......”

  许灏瑞轻嗯一声,“以后许家祖宗就从爹娘开始供奉,从此便是两户许姓人家,只是姓氏相同罢了。”

  他大胆的做派,把张大壮给惊住了,他下意识想摸水烟筒,随后才反应过来,这不是他家院子,他也已经有好久没有抽烟了。

  “灏瑞啊,你现在也忙完了,我搬回去住吧。”张大壮在他们对面坐下来。

  许是上了年纪,又整日逗孙儿玩,以往冷峻的面容倒是越发柔和慈祥,林清玖愕然地望着他,不是要一直住一块吗?

  栗崽被他爹换了个姿势抱着,面向着爷爷,背靠坐在他爹怀里,许灏瑞大手贴着胖娃儿胸口,一只手握着小短手向爷爷招手手。

  “师傅舍得栗崽吗?”

  张大壮微微动容,他真舍不得这个可爱的孩子,回去后就不能经常看到了。

  “家里又不是住不下,您就住在这里吧,不缺您那口吃的。等孩子长大,您再教他打猎技巧,他也就不愁找不着吃的,您从小陪着他,他长大了也和您亲近。”

  林清玖眉眼含笑侧着头看着许灏瑞棱角分明的侧脸,看他如何说服师傅。

  “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您要是不想在这儿住的话,我也是要时常过去看您,不如就留下来,省得我来回走,再说我们三陪着您,不比您一个人在您那院子热闹,对不?”许灏瑞发自内心想让他留下,给他养老。

  不是说他多心善,只是他有自己的原则,如果张大壮只是原主的师傅,他大可勤快些,逢年过节上门拜访就好。

  可张大壮是他救命恩人,当初要不是他找唐铁锤一起上山找他,估计他就和原主一样命丧山中,哪还有漂亮的夫郎和可爱的孩子。

  “是呀,师傅,就住这了。”林清玖见他犹豫,也开口挽留。

  张大壮见两人都如此,便答应了下来,“那,行吧,平日里我可以帮忙照看栗崽,你们也能多有些时间相处,抓紧再生一个,给栗崽作伴,也趁我看得动。”

  许灏瑞:“......”

  林清玖精致漂亮的小脸泛起一抹淡淡的红晕。

  当天下午,许灏瑞就去了赵木匠家,定做了一张供桌和两扇大门。

  桌子和大门做好后,他就去祠堂把他爹娘的牌位请了回来,又给院子换上结实的新大门。

  后来良锦铭过来了一趟,听说他和许唐氏那家断了亲,呆呆地张大嘴,好半晌才回神,“不是,兄弟,那现在咱们也是没有关系了吗?”

  他第一反应就是这个。

  许灏瑞抬眼望他,反问道:“你觉得呢?”

  瞧他一如既往的语气,,良锦铭松了口气,“嗐,吓到我了,这事我不予评价,对了,我来找你说件事,我觉得要和你商量一下。”

  “前阵子,有位路过的商人在我铺前买烤土豆,闲聊时,我夸了一句土豆还能做菜,他便动了心思,想购置生的土豆回他们酒楼做菜,需要大批量,问我能不能供得上。”

  许灏瑞听了摇头,给他讲了村里土豆和红薯的推行种植,以及文书上的约定,“虽然我可自由买卖我的土豆,但若是卖生的土豆,县令大人希望能优先卖给他。”

  良锦铭瞬时懂了,“他需要大量土豆种植,但不会干涉你卖熟食的生意。”

  “嗯,深一层的意思,他希望土豆能掌握在官家手里,由朝廷去推行普及,在此前避免商户捞普通百姓的钱。”许灏瑞给他解释。

  “那他又为什么允许你自由买卖?”良锦铭有些糊涂。

  “因为咱们是小买卖,他见我没什么野心,就不干涉,若是换个野心大的,土豆早就留到集市上扬名,被官家知道了,那时可能又是另一种干涉政策。”

  “哦,这么县令大人还是挺为百姓着想。”

  许灏瑞提议:“嗯,你要么只卖烤土豆,要么就卖炸土豆吧,不过炸土豆需要清油,成本高。你现在烤土豆卖得如何?”

  “还行吧,有先前烤红薯积累的老顾客。”

  “那就先卖着吧”

  “好。”

  二月土豆种植。

  村长已召集村民们开会,给他们讲了县令大人下诏的文书内容,又领着人到洛明轩院子前领取种薯,扩大种植。

  新塘村这个偏僻小村庄,提前拉开了春种的帷幕。

  温承钰依旧没放弃拉拢许灏瑞,盯着他手里的存粮,许灏瑞先答应了要供给良锦铭做生意的,自然就不能够随意答应卖给温承钰。

  他自己囤的出了给良锦铭,还有做种薯,剩下的才是备用粮。

  最后温承钰给出了许灏瑞三个承诺,让许灏瑞将他后续种植的土豆和红薯卖一部分给他。

  许灏瑞看在县令的三个承诺有些份量,隐隐有些心动,又因他家地有限,便用之前良锦铭分给他的四十来两银子,与温承钰讨价还价下,买了自家院子旁的一处矮坡,开荒。

  坡顶平缓长了些许杂树,大概有二十五亩,坡的垂直高度十米左右,他讨价还价将整个矮坡一起买了下来。

  家里有张大壮照看栗崽,种土豆的时候,林清玖也戴着草帽,跟在许灏瑞身后笨拙地种土豆,现在许灏瑞都不再阻止小夫郎做事,他想干嘛都依着他。

  俩人一起将两亩三分地土豆种完。

  地里萝卜挖回来都堆在地窖里,把土豆种完后,俩人一起把萝卜洗好,切粗条晒萝卜干,给宝姑家剩下一些。

  忙完这些后,才开始去开荒矮坡。

  先开出一条方便行走的大路,后将坡顶的杂草杂树砍了,杂草晾干后火烧给地里补充营养,杂树留做柴火。

  开荒是辛苦活,他没让林清玖跟着,让人在家搓萝卜干,惹得林清玖夜里睡觉总是背对着他。

  许灏瑞温柔地从他身后抱着人哄了许久,才让漂亮的小夫郎气消,投入他的怀抱。

  直到三月份,许灏瑞才把二十五亩地开完。

  三月初,借牛犁田,随后插秧,秧苗是林清玖随着张婶撒的种。

  依旧种了两亩水田水稻。

  清明上山祭拜了爹娘,开始在荒地育红薯苗,以及给地里施肥。

  连着忙活了一个多月,林清玖白嫩的小手也起了些薄茧。

  栗崽已经会翻身,有时趁人不注意,翻身抓着床沿,抬起小脑袋,露出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好奇地打量床外的世界,小嘴兴奋地咿呀叫。

  四月中旬,开始红薯种植,许灏瑞让村长带着人到地里,他现场教学。

  村民们这才知道,许灏瑞竟然一声不响,开出了二十多亩土地,让人惊讶又佩服羡慕。

  林清玖戴着草帽,也跟在一旁学,因为许灏瑞总让给他坐在树下折红薯藤,没让他扦插。

  “育出来的红薯藤,长的可以折短一点,隔一段距离就把红薯茎择掉几根,然后横摆在地里埋上一厚层土,留出茎叶在地面。”

  许灏瑞手里拿着一条长红薯藤,根据他起的地垄,宽有一米,红薯藤可以对半折断,再间隔几根茎叶,摘除几根,留几根,埋在横沟里。

  “短的红薯藤,想这种一个根,一束一束的,把根斜插在地里,根部埋起来就好。”

  ......

  交代完后,许灏瑞一一看他们扦插,确保没问题,才让村长把人带走。

  林清玖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手里拿着一截红薯藤,“阿瑞你看看我扦插的对不对。”

  他弯下腰,紧跟在种植的松土后,把红薯藤横摆在小沟里,埋上一层土。

  抬起杏眼,美眸期待地等着许灏瑞说话。

  “嗯,对,清哥儿很棒,一看就会。”许灏瑞顺着他毫不吝啬夸道。

  林清玖高兴地抱着一捆红薯藤过来,眼里闪烁细碎的星光,“我也一起种了。”

  “......好。”

  昨日下小了雨,翻耕的土地有些湿润,许灏瑞原本以为林清玖会嫌脏,见他不介意就由他去。

  先前撒了草木灰和羊粪混合的肥,微润的土呈黑褐色,成块的小土块一捏就碎,林清玖白皙的双手把土往横沟拢,遇上小土块还上手捏碎。

  许灏瑞在前开沟,林清玖在后扦插。

  清风徐来,朝阳温暖和煦,四周还伴随着吵闹的鸟鸣声,与矮坡接壤的便是那片竹海,飒飒作响。

  蹲在地上的小夫郎,瓷白精致的小脸神色认真,小手动作快速拨土填沟,粉嫩的唇瓣微抿。

  许灏瑞偶尔抬头看他一眼。

  正在耕作中的两人安静又温馨。

  林清玖突然抓到一条蠕动着黏腻身子的虫子,“啊!”

  他反应极快地摔到一旁,正好到许灏瑞脚下,他一声尖叫声,把许灏瑞下了一跳,定眼一看是条蚯蚓,许灏瑞连忙安慰道:“不怕不怕,是蚯蚓,不咬人。”

  林清玖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也不敢再碰那地,仍然惊悸,“我就是看着它害怕,怕它碰到我。”

  许灏瑞想了想,“不要清哥儿还是去割红薯藤,午时回去给你拿个工具再种,好不好?”

  红薯藤不会有蚯蚓,林清玖点了点头,走到地边,伸着手在树干上抹泥,随后用合拢手指往树下的水桶舀水洗手。

  午时初,许灏瑞把割好的红薯藤放到树下的水桶里泡着,顺便洗了手,朝林清玖道:“走,清哥儿,回家了。”

  林清玖立马把镰刀放下,跑过来跳到许灏瑞背上,“走吧。”

  许灏瑞看着他粉色的指甲,黑黢黢的指尖,托着他肉臀的大掌轻拍了一下软肉,凤眸含笑,“脏兮兮的小夫郎。”

  林清玖委屈巴巴,“清水洗不掉。”

  “回去给你洗,下回还是戴上手套吧。”

  “嗯。”林清玖在他背上打了个哈欠,嘀咕:“臭烘烘的夫君。”

  许灏瑞扬唇浅笑,“互相嫌弃了噢。”

  “不嫌弃不嫌弃。”林清玖嬉笑地抱着他脖子,用白嫩光滑的小脸蛋在他脸颊上蹭了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