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特小说>仙侠武侠>琥珀之剑【完结】>第1399章

  而他脑子里虽然一片混乱,但还是忍不住疑惑:女王陛下究竟在干什么,那难道说是真正的天青之枪?

  茜皱着眉头。

  她敏锐地从面前这头人形野兽身上感受到了威胁,她原本以为这个山民王子是白银女王邀请来的贵宾,只要威胁住此人,说不定可以让女王就范放领主大人离开此地。

  几个月以来她陆陆续续从自己身边的山民侍女那里听闻了一些关于山民与帝国之间的关系的传闻,心中猜测白银女王既然想要收买山民,那么肯定不会放任这位山民王子在白蔷薇园出任何意外。

  但事实的走向却有些出乎她的预料。

  她没想到眼前这家伙竟如此不知死活,更令她有些失措的是——女王陛下恍若没看到这一幕,在旁边一言不发,冷眼旁观。

  庭院之中的贵族们早就四散逃逸,从地上爬起来的骑士们第一时间重重护住了在台阶主位上的白银女王康斯坦丝。

  而后者只面无表情地看着这一幕,仿佛这宴会不是由她所举办的一样,只是眼神微微有些异样,仿佛在思索着什么。

  旁边的侍从瑟瑟发抖,不明白眼前算是个什么局面,要说眼下正在发生的这一切可算是糟透了,非但女王陛下会因此而损失面子,皇室的威信也会一落千丈。

  可他们不明白的是,为什么平日里很注重这一点的女王陛下,此刻会保持沉默。更让他们难受的是,这位帝国的至高者不发话,他们更不敢轻易参言。

  只能这么哆哆嗦嗦地等下去——

  场上,奥斯格斯王子向前一步,伸手道:“给我,你的枪。”

  茜皱了皱眉头。

  她倔强的显然激怒了奥格奥斯。

  “该死的蠢女人,你明白你在干什么?你竟敢对你未来的丈夫出手,在瓦拉契,我会把你这种不知廉耻的女人丢给那些最下贱的人处置!”

  “这人真是疯了……”趴在桌子下的亨里埃特满脑子都是这个想法。然后他果然看到茜举起长枪,一枪向这虎背熊腰的王子殿下刺了过去,她心中抱着必死的决心,每一次出手都是全力以赴,翡翠的枪刃上带着明亮的电光,一击击中奥格奥斯的胸前。

  但令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

  奥格奥斯竟伸手一格一抓,就像一头人形暴龙一样生生抓住了天青之枪的枪刃,锋利的枪刃切开了他的手掌,又刺入他胸膛半寸,然后便不得寸进,无数电光环绕跳跃在他裸露在外的皮肤之上,但这位山民王子却像是个没事人一样,冷冷地看着茜。

  “哗”一声。

  白银女王目光炯炯地从主位上站了起来。

  不知什么时候,龙后格温多琳也悄然无声地站在了这位帝国的至高者身边。

  “真理之侧巅峰的水准,就人类这个年纪来说,还算不错。”后者答道。

  白银女王回过头,眼中像是藏着一柄明亮的刀子,闪烁着怖人的寒光:“三十年前,我的星术士告诉我,瓦拉契有天选之人诞生,但随后却了无消息,想来当年被掩盖住的消息,果然正是此人——”

  “苍穹能伤他,说明他身上的神民之血很淡薄,虽然还是有奥丁一半的水平,可比六十年前那个小女孩差远。”龙后答道。

  那毕竟纯血神民。

  白银女王动了动嘴唇,最终却什么话也没说。

  “你打算怎么办?”格温多琳回过头来看着她。

  “可以了,让阿嘉特丽丝她们入场罢,那个女孩可以给他,但天青之枪暂时还不能落到他手上。”白银女王冷冷地答道。

  “达鲁斯的孙子呢?”

  “一介凡人罢了,既然他来了,就不用再走了。”

  得到这个答案的格温多琳回过头,默默地看了这位女王陛下一眼,然后她再转过头去,脸上似没有什么多余的表情,但竖状的棱瞳之中,却似笑非笑。

  白银女王最后再一脸厌恶地看了一片狼藉的宴会现场一眼,看起来这场私底下的订婚宴已经彻底失败,不过对在场的少数人来说,却已经各自拿到最想要的东西。

  至于那位前来的不速之客,这位帝国的至高者并没有放在心上,在寒露庄园一战中她就早已摸清了对方的底线。

  此刻埋伏在白蔷薇园左近的,不仅仅是只多了阿嘉特丽丝与女巫之王寥寥数人,而是汇聚了此刻帝国与皇室几乎所有可以调用的顶尖力量。

  若是对方不出现,或许还能逃得一命,但既然来了,那就再没有之后了。

  至于达鲁斯的孙子……

  康斯坦丝轻轻摇了摇头,关于过往的记忆,四境之野的微风,某个午后和熙的阳光,甚至是关于那张面庞,都早已随风消逝。

  数名女巫升上了天空——

  而奥格斯格正狞笑着向茜纤细的脖子伸出手掌。

  一切看似都有了既定的结果。

  但唯有一个不请自来的声音除外——

  那个声音冷冰冰的,像是在述说着某个天经地义的故事,它的主人淡淡地说道:“若我是你的话,就会对自己的行为更小心谨慎一些。”

  “如此,才能在下地狱之后不那么感到后悔——”

  奥格奥斯微微一愣,随即皱着眉头抬起了头来。

  ……

  第二百四十二幕 凡世之章(五)

  奥格奥斯抬起头来,灰棕色的瞳孔中倒映出狭长的人像。他看到一位年轻人正从白蔷薇之园的正门走进来,他手上没有请柬,只有一把由碎片交织而成的长剑,碎片彼此齿合,只余下狭小的间隙,散发着暗红色的光芒,剑上有一枚火焰的纹徽,少有人知道那枚徽记叫做“Flame”,乃是金色之火。

  他另一只手拎着剑鞘,杉木材质,漆黑的马皮包裹,银扣,鞘口包钢,那剑鞘握在他手上,挟在手弯,犹如一支文明棍。

  他穿着黑呢绒的伯爵大衣,表面灰蒙蒙的,像是久经风霜,甚至连衣角与袖口磨破了,露出线头来,领口上别着从冷杉领临行之前赶制出来的卡迪洛索家族的纹章:那是一柄长剑,插在棕熊的头颅之上,卡拉苏的黑松,高地上的熊。

  黑色的皮带,秘银的扣环,带着两个戒指,束带上别着一个表盘似的装饰品,衣服的下摆遮掩着同样磨破了好几处的马裤,然后是长靴,格兰艾尔特有的长马靴,最好的皮匠鞣制的皮革,最细心的鞋匠上了蜡,打了底,镶上了纹章,戈兰·埃尔森森林边缘地区的特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