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聿怀也觉她说的有道理,这种东西随心涂就好,喜欢什么颜色就涂成什么颜色。

  主宰不了自己的生命,能在别的方面任性又何必再遵规守矩。

  心是这么想的,不过宋聿怀还是把龙猫涂上了该有的颜色,主要是她潜意识里的龙猫就该是那样的。

  棕色的草帽,黑瞳白眼球,棕色的小木牌,除了这几个部位是宋聿怀在涂,身体啊,肚皮啊,镰刀啊……都是鹿离在搞。

  成品弄完,其实还挺不错的,两人面对面傻笑。

  “崽崽,你在笑什么”,宋聿怀将颜料往里推推,趴在桌面上,痴痴盯着鹿离瞅。

  “因为我高兴啊”

  “是因为我才高兴对吧?”,宋聿怀坐直身体,将板凳往前挪了挪,以一种看透一切的语气说。

  鹿离轻笑,“你还挺自恋的”

  宋聿怀双手捏住鹿离两侧的耳垂反问,“难道不是吗”

  “是是是,因为有你在才高兴”

  宋聿怀听她这样说,眉眼弯弯。

  短暂的等待,期间鹿离用手对着小龙猫颜料涂重的位置扇扇风,很快就完全干了。

  宋聿怀又沾了点颜料,鹿离端起这小物件,有些不理解,“不是涂完了嘛?还拿颜料笔涂什么?”

  “嗯……这是我们俩一起涂的对吧”

  “对呀”

  “那它有什么能代表我们俩一起涂的证明吗?”

  “呃……没有,那怎么办”,现在浑身都上好色了。

  宋聿怀轻笑,她真的很笨蛋,没有就不会往上加一些东西啊。

  小龙猫举起的木牌上,宋聿动笔,在上面写下两行字母,“SYH”和“LL”,完后又换上红色的颜料笔,在两行字母中间画上一颗小小爱心。

  鹿离看着眼睛一亮,揽过宋聿怀的脖颈,对着女人面颊一阵亲。

  弄的宋聿怀一脸口水,女人轻轻推开对方,笑着抽纸巾擦去面上的水迹,“小孩儿,你干嘛呢”

  “太喜欢你了,忍不住”

  宋聿怀弯弯唇角,幸福在此刻具象化。

  鹿离再次仔细端详涂好的龙猫,加上两人的缩写字母后,连本来颜色交界部位涂差都可以忽略掉。

  现在在她眼里,这就是她有生以来涂过最完美的石膏娃娃。

  小孩儿现在很是高兴,把宋聿怀拉很近,“你把手伸出来”

  “哦~”宋聿怀乖乖伸手。

  鹿离也伸出一只手,同宋聿怀的手并在一起,龙猫放在二人掌心上,随后就是掏出手机拍照,先给龙猫单拍几张,再拍个全景,露出两个人的脸。

  从镜头中能看到,宋聿怀的笑很自然。

  至少此刻,她是真心幸福的。

  “现在这只龙猫就是我们俩爱情的产物喽~”

  小孩儿上扬的尾音飘荡在宋聿怀耳畔。

  爱情的产物吗?

  宋聿怀心中闪过一瞬的酸涩。如果她没有生病,在她的计划中,是可以有个孩子的。

  她们两人以前在一起时,也聊过关于孩子的话题。

  那时候鹿离说,“我喜欢乖巧听话的小孩儿,不喜欢那种叽叽喳喳顽劣的”

  女孩说的话也正如宋聿怀所想,她也喜欢安静听话的小朋友。太吵了让人心烦,宋聿怀这个人喜欢清静。

  安静可爱的小宝宝,最好是像鹿离这样的,宋聿怀想着想着唇角不自觉勾了勾,转而又压下去。

  她的世界正在慢慢崩塌,趁着头顶的这片天尚且无碍,要早些将鹿离送出去。

  她深知不能再同对方拉扯下去。

  鹿离将方才拍的照片发了朋友圈,配文“跟宋小姐一起做任何事,我都幸福”,仅自己可见。

  虽然宋聿怀答应她做自己的一日女友,但是她还是不能太放肆,毕竟今日过后,便桥归桥路归路。

  透过两半窗帘中间的缝隙往外瞧,太阳早已划过最高点,开始降落。

  两人不约而同的叹气。

  宋聿怀扯出一抹苦笑,她怎么会不知道对方为何叹气。

  不过日子还是要过下去的,毕竟现在才两点多钟,她们的时间还长。

  宋聿怀率先从悲伤的情绪中缓过来,将龙猫放在保险柜中。

  女人的保险柜中没有几样东西,其中有一个日记本,页面卡着一只银色钢笔。

  笔记本底下压着上次登山文旅局那人给鹿离拍的照片,她给洗出来收起来了。

  再加上刚刚放进去的龙猫,就没有别的。

  鹿离全程黏着宋聿怀的,什么都看的清楚,带着挑逗的意味说,“好啊,宋聿怀,你偷偷洗我的照片,你是不是暗恋我?”

  “不是暗恋,是明恋”

  宋聿怀轻笑,合上保险箱,女人转身面对着鹿离,由于桌面刚好到宋聿屁股位置,她直接坐在上面。

  大小姐什么时候这么站没站相坐没坐相过,不过是面对小女朋友的情趣罢了。

  宋聿怀双腿并拢微微抬高一些,刚好够鹿离手臂放下去,“小鹿子,抱本宫回客厅”

  鹿离被逗的咯咯笑,很是配合对方,当即把人打横抱起,“好嘞,娘娘”

  走到门前时,没有空余的手,鹿同学自觉开口,“请娘娘抬个贵手开下门”

  宋聿怀打开门,双眼半眯着,鹿离低头看她一眼,懒懒散散的样子比花儿还猫。

  鹿离在心中笑,是只猫妖啊,真可爱。

  女人在到沙发前的一瞬间蹬掉脚上的拖鞋。

  鹿离以前看一些男频小说,对书中美女的脚描写都是“玉足”

  对于小说中的设定,有些男主是足控,鹿离一直是理解不了的,不就是一双走路的蹄子?能有什么吸引人的。

  难不成还跟封建社会那会一般,讲就三寸金莲?想来也是不可能的。

  她一直对“玉足”这两个字没啥概念,直到看到宋聿怀的脚,才对这两个字有具象化的理解。

  宋聿怀的脚趾白里透粉的,浅青色的血管很清晰,脚身纤细,足弓形状很标准,趾尖稍微上扬,脚面处几根骨头便凹凸出好看的形状。

  用鹿离的说法来说,就是很有骨感。

  这么一想,莫非自己是骨控?鹿离在脑子里为自己量身打造了一个词。

  她喜欢宋聿怀的锁骨,喜欢宋聿怀的蝴蝶背,喜欢她手腕处微微凸起的骨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