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特小说>其它小说>晦暗终明>第31章 共进午餐

  变,林笙肯定是变不出来的。

  都是他拖着一条伤残的腿,咯噔咯噔捣着拐杖,蹦哒到菜市场,买的。

  早上,陆康急匆匆走掉后,林笙再也躺不住了。

  他从卧室里出来,一眼就看到餐桌上,大大咧咧摆着豆浆和油条。

  卫生间的洗漱台,还特意为他准备好一套崭新的刷牙用具。

  白色的陶瓷杯上,放着一小块折叠整齐的毛巾,图案还是卡通小狗头样式。

  都是他小时候喜欢的。

  原来,在三哥心里,还是留有一小块地方,给他的。

  林笙弯弯嘴角,情不自禁的笑了。

  就像蹲在角落里黯然悲伤的小孩,以为自己被遗忘,被讨厌。

  想要放弃时,突然有人递给他一颗糖。

  小小的一颗,微不足道的甜,或许连陆康自己都没在意。

  却令他像是得到了一整罐蜜,从头甜到心底。

  适才的惆怅伤怀,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

  几分钟前刚立下要意志坚定,不越雷池半步的flag,溃不成军,土崩瓦解了个干净。

  他不想一直溺在单相思的酸苦里,一年又一年,没任何改变。

  何不往前一步?

  以小五弟弟的身份陪在他身边,只要没那么多贪心,应该也是幸福的吧?

  林笙心情愉悦,颠着一条伤腿,快速洗漱完。

  然后,坐下来,慢慢将早餐吃掉。

  喝豆浆时,发现杯子下压着的那张便签纸。

  原来,陆康担心他想出门透透气,再被关在外面。便将自己家智能锁的密码,专门写在便笺纸上。

  还在空白处,笨拙幼稚的的画了个两边不一样圆的心。

  好似是在叮嘱他,要牢牢记在心里。

  林笙看了一眼密码,差点要笑喷。

  怀疑三哥是不是有点什么大病?密码设置成啥样不好,偏偏是“250250”。

  就这还需要记?想想他这种二百五的做法,还真与密码挺配。

  轻伤不下火线。

  林笙吃完早餐,实在看不下去家里乱糟糟的样子,开始投入战斗。

  他先是将昨夜没顾得上收拾残局,瘸着一条腿,打扫了一遍。

  房子收拾干净后,林笙总觉得空荡荡,冷清清的,少很多东西。

  然后,看着时间尚早,有了陆康房门的密码 ,他决定出去一趟。

  买点能够填补填补人气的物品,比如柴米油盐,肉菜米面,中午好好做一顿充满人间烟火气的饭。

  好在这里是老城区,离菜市场很近,没走多久就到了。

  林笙买了米面粮油,还有一大袋肉食蔬菜。因为腿不方便,得腾出一只手拄拐。

  所以,在路上就会看到一个身残志坚的的年轻人,逃荒一样,大包小包往警局家属小区蹦。

  他一只胳膊下拄着拐杖,按在拐杖上的手里还勾着一打鸡蛋。

  另一只手拎着桶油,胳肢窝里紧紧夹住一袋面。

  肩膀也没闲着,一袋米摇摇欲坠的搭在上面,蹦一脚,颤一颤。

  就连嘴也充分利用,结结实实叼着购物袋。

  上下门牙估计这辈子都没想到,除了咬吃的,还要干体力活。

  林笙因为身上东西比较多,一瘸一拐,走得很慢。

  每走一步,都显得异常艰难和危险。

  就这,脸上却还洋溢着美滋滋的笑容。

  好像,所有东西都没花钱,搁马路边捡了大便宜似的。

  陆康听他去菜市场搬运这么多回来,登时脸就拉下来了,嗔怪道:

  “你说你,腿还伤着呢。就不能等我回来再去买?万一摔倒,把缝合的线给挣开,有你疼的。”

  林笙夹了一块肉,放进他的碗里,不以为意的说:“放心,我这不好端端的回来了嘛。”

  手提肩扛那么东西,能安然无恙的归来。说实话,真应该感谢林笙这张脸。

  女人长得漂亮,走哪都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男人长得好看,同样也容易赚足回头率。

  尤其是伤残之躯,还不忘顾家买菜的小帅哥,更是唤出大姐大妈们的同情心。

  林笙苦行僧似的没走几步,就被几位热心肠的中年大姐给拦下了。

  她们见小伙子腿都伤着,还出来买这么一大堆东西。

  各自将家里那个只知道跷二郎腿,衣来张口饭来伸手的巨婴老公痛骂一顿。

  然后,二话不说,便将林笙身上的东西卸下来,分担到自己手里。

  倘若林笙能够像机械娃娃那样拆卸,说不定也将他给分成几份。一人抱着一份,往家里送呢。

  陆康酸溜溜道:“切。你这张脸,也就能迷惑迷惑大妈级别的了。”

  但是,不得不说,林笙做的饭真的很好吃。让原本想贬损他几句的陆康,吃人嘴软的憋了回去。

  “那是,我和三哥比,魅力差得远了。”林笙深深看了他一眼,发自内心恭维道。

  他呀,只能迷倒大妈。你可不同,你连男人都不放过。

  “也没差多少啦。就一丢丢,米粒那么大的一丢丢。”

  陆康很受用,他举起黏着米粒的筷子,煞有介事的给林笙看。

  其实有自知之明,心虚的很,暗暗道:狗屁。我要是那么大魅力,还能现在连个女朋友都找不上?

  两人边吃边聊,从熟悉的饭菜口味中,不可避免的想起福妈妈和老大。

  陆康问:“大哥那些年,对你好吗?”

  林笙点点头:“好,比亲儿子都要好。”

  照顾他长大,容忍他的任性和无理取闹,给予富足的生活,和好的学习环境,有求必应……。

  可不就是承担的父亲角色?

  “只可惜,我都没有机会报答他……。”林笙说到这里,泪花儿开始在眼里打转。

  陆康叹口气,伤感道:“好人不长命啊。谁能想到,大哥会这么早离开我们。”

  三年前,老大在出差的路上,不幸遭遇车祸,当时人就不行了。

  他就跟有预感一样,提前半年写好了遗书。

  遗书中交代,财产一半留给林笙,另一半给到福妈妈处理。

  自己的遗体捐献给红十字会,不开追悼会。不准弟弟妹妹们缅怀,有时间替他多回去看看福妈妈就好……。

  人死不能复生。

  况且,老大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林笙他们能开开心心活着。

  陆康给林笙碗里夹了一块排骨,劝慰道:“小五,大哥在天之灵,应该不愿意看到我们这样。所以,振作点。”

  林笙抹掉眼泪,勉强挤出一个微笑,说:“是的。大哥肯定觉得我一个人太孤单,才让咱们相聚的。”

  陆康不这么认为,埋怨的瞪了他一眼:“还好意思说,你小子要是能早些给我联系,还等到现在?”

  林笙干笑,不说话。

  压在两人心头的阴霾,渐渐散去。

  饭快吃完时,林笙用筷子扒拉着碗底的米饭,眼眸垂了垂,轻声说:

  “哥,下午我合租的室友回来,有人开门。我想,就不在这里打扰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