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特小说>玄幻奇幻>铁围鹰扬:道爷我要升仙>第184章 第一百八十四幕: 极有侮辱意味的马僮校尉

靺方国乾天二年,东北方边境,这里是左屯卫大军的驻地,全雄已经在这里干了快九年多了。

全雄是军户出身,兄终弟及,父死子继,世代为帝国当兵。

不仅是他,他的全家都在这里。

而且就在这个大营里,他的四个哥哥:两个大伯家的堂哥大哥承业、二哥承嗣,自己家的两个“亲哥”:三哥承田、四哥承阙,还有两个从小撒尿和泥玩到大的挚友“黑娃”象天雄、“麻雀二子”麻二绳,一大家子、左邻右舍全都在这里。没办法,世道如此,战乱纷争不断,天下诸侯国林立蜂拥。为了混口饭吃,也为了保护身后的亲人,只能拿起步槊长刀,披甲戴胄,咬着牙和蚁聚云集而来,却从未曾见过面、也更不可能认识的敌人拼死拼活。

这是自古以来的“天命”,无可更改。在这里,除了少年从军白发归的宿命,就只有没完没了的各种劳役役使,既服劳役又服兵役,今天为主公卖命、拼死沙场,明天就有可能被当成礼物和筹码转手送人。

全雄原本姓董,叫董承鑫,是跟他的养父家的姓。但是当初为了不被饿死,只能早早入营当兵,参军之后投入全公将军帐下,靠着冲锋陷阵的本事和沉默寡言的个性而被全公看中,成为他的亲随护卫和马僮。顺便的,就把“董承鑫”这个名字改成了“全雄”,意思是“我把你当成亲儿子看待!你以后要为我拼命!”

当然,私底下,全雄还是用着董承鑫的本名。

董承鑫平日里明面上是左屯卫将军全公帐下负责为主将提鞭坠镫、准备鞍鞯(马鞍)、缰绳、嚼子、马铠、马鞭、和养马、牵马、喂马以及养护等一应勤杂事物的随身心腹,也是左屯卫军中一名小得不能再小的尉官。说得再难听一点,他就是全公家的官奴马夫。

活脱脱一个“马僮校尉”,说得再难听一点,就是个马奴。

一到战时,董承鑫就是全公的卫兵和死士,为全公抹除任何一个挡在他面前的敌人。

而暗地里,董承鑫则为全公处理一切他不愿意伸手、不方便伸手的事情,以及所有的肮脏、龌龊的麻烦……

董承鑫就是全公光明正大的“留手”。

像他这种人,全公就至少豢养了三百多人。

这正是董承鑫的可悲——他连自己的名字都要由别人“恩赐”才行,可是别人却要求他学会摇尾乞食、还要哭着感恩戴德……

“全雄!将军让你帮他把马给洗了!”一个小吏来找他,语气间颐指气使的,很是瞧不起这个全家的马奴亲随。

“好!”董承鑫这声回应闷闷的、沉沉的,慢慢悠悠的,看似漫不经心,实则也确实漫不经心。别人喊他“全雄”,他也不去争辩,根本就不在意。

在这里呆了八年,早就被打磨得光滑圆润、没有了棱角。

这样的生活持续了八年多,直到全雄现在二十四岁,才得以脱离军伍,成为全公将军的扈从侍卫,过得也比以前好多了。最起码他现在的桌案上能吃到肉看到酒,但是董承鑫本人并不喝酒,而且由于他是道徒的原因,某些“来路不明”的肉类他也不能吃。

十几岁入营参军,尚未成年,即便是现在,董承鑫的年龄也不过刚刚二十四岁。

这种日子真不知是何时是个头,但是董承鑫似乎并不在意。因为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

全雄,或者说董承鑫,在左屯卫军中待了八年,也算是历练出了一些手段和能耐,不至于让全公失望。

但是他本人却是个散漫犹疑之人,平常没少叫全公将军敲打。

“董承鑫!”又是刚才那个小吏,是全公将军大帐里在他身边负责整理、传递、派发各种文件的一个刀笔吏。

和刚才不一样,现在这个小吏满脸的惊慌失措,明显有什么很着急的事派在他身上。

“怎么了?”董承鑫发觉他有些不对,刚才一直背对着所有人坐在那里洗马鞍子的身体,像个不倒翁一样这下完全转了过来,但是屁股还粘在马扎上。

小吏过来一把捞起他的胳膊,像拔萝卜似的往起拔,嘴里一边说着:“全公将军有急事找你!很着急!你赶紧去!去晚了咱俩都要挨骂!”

董承鑫满脸的无所谓,只是稍稍皱起眉头:“只有我一个人吗?”

这下小吏反倒急了忍不住语气加重、不断催促道:“赶紧去!看全公将军的脸色,是……要命的事!”

因为两个人脸对脸离得太近,再加上这个小吏语气重、咬字狠,口水都喷到董承鑫脸上了。

“滚!”董承鑫一把推开了一直抱着自己胳膊的人,自顾自的离开了。

呆呆地看着这个离去的背影,这名小吏不禁低声呢喃着:“董承鑫,你惨了!”

确实,一个“要命”的任务,谁都不敢接,被推给董承鑫了。

是全公想让人打扮成山匪,假装山匪去截杀另一个兵屯——前屯卫的一个一队骑兵,造成兵匪勾结、自相残杀的假象。

因为这被队派出去执行任务的骑兵领队姓鲜于,是全公将军的宿仇家的。

为了报复那个姓鲜于的校官,全公将军打算派出几十名死囚,由自己的心腹带领,前往对方小队要走的必经之路上去伏击他们。

也为了以假乱真,全公将军甚至在半路上准备好了十几个已经判了死刑囚犯,等那支鲜于小队全军覆没,就把这些死囚犯杀死,给他们穿好各自的衣服,把他们装扮成山匪和官兵的样子,和这些人的尸体混在一起。到时候人死神灭,查也查不明白,问也问不清楚,一黑黑到底,事情闹大点,任谁也想不明白。这就成了盖棺钉板的死案,所有人、哪怕是天王老子都翻不了案。自己再以调查的名义添一把火,让他们永世不能翻身!

全公将军的如意算盘打得很响,但是他忽略了一点,就是那个鲜于校尉也是道徒出身。董承鑫会的手段,他可能也会。

而且全雄也很聪明,在董承鑫的教导和引导下,他学会了隐忍,学会了杀伐果断的残忍和阴狠,甚至还学会了隐藏自己的野心与欲望。他学会了在关键时刻,把自己的一些想法隐藏起来,而把所有的情绪化作动力去完成自己的任务。

而这一次,也就是全公派遣全雄前往南方,探查清楚南方的真实情况,为他们带回一份最新的情报。

在董承鑫的计划中,如果南方的形势对他们非常危险,那么全雄就会先带着自己麾下的一支骑兵绕道返回。

因为董承鑫知道,在那片草原上,全英的武装力量非常强大,全英麾下有五万精锐的重步兵和八千轻骑兵,这八千轻骑兵是全英的精锐骑兵,每一匹马都堪比良驹。如果在那片草原上遇上全英,全雄必败无疑。所以他不敢冒险。

董承鑫的这个计策很周密,全雄也很配合,他没有拒绝,更没有反驳。

全雄也很清楚,董承鑫的这个计策有多危险。

如果在南疆草原上遇见全英,全雄只有死路一条,因为全英手里有三十万大军,而全雄麾下的六千轻骑兵,只有一千余匹马。

所谓双拳难敌四手,全雄这一战必败无疑。

但董承鑫的计划并没有错误,因为全雄已经有了应对全英的办法,也有了自保的能力。他带领剩下的两千多轻骑兵,向西北方的边境线潜行而去,而他自己,则在这里等候。

董承鑫知道,全英的部队是从南方过来的。

因此,他选择在这片草原上设伏,在这片草原上,全雄只需要埋伏在一座山岗上,就能观察到全军的动静。

这一夜,注定不平静。

在距离全雄约莫五百米外的一座山丘之上,几个身穿黑衣、面容冷峻的男子正在交谈着什么。

其中一人身材高挑魁梧,相貌粗狂,他说道:“全将军,全雄现在就在南方边境,我们怎么做?“

那位全将军的声音低沉嘶哑,犹如洪钟:“不急,等全雄过去再说。“

他们口中的“全雄“,正是全雄。

“全雄现在的情况如何?“这位全将军问。

“他带走了五千轻骑,剩下三千重步兵和一千轻骑兵留在了原地,并且在南方设伏。据探马的回报,全雄在南方的布防,非常严谨,没有丝毫松懈。他还在南方修建了城池,防止敌人突袭。“

“哼!“那位将军冷笑了一声,“他以为他能坚守住城池吗?“

旁边的另一名男子接道:“全雄现在是全公家的人,而全公家的势力已经蔓延到了整个南疆。我们的目标只有一个——杀光全雄和他麾下的所有将士!“

说话间,那位全将军的眼神里闪过一缕寒芒,冷冷地说道:“全雄的确不好杀,但是他的家族全部都死绝了!“

“什么!“

旁边的几个人全都震惊了:“怎么可能!“

“我的情报有误?全雄没有死掉?“

那位全将军说道:“不可能,这次的确没有任何消息传出来,所以我们不得不慎重。而这个消息,也不会是假的。我们可以肯定,全雄是死定了。而他的那些亲戚朋友,一个都逃不掉。“

那名身体健壮的汉子咬牙切齿地说道:“我不管是谁害了他,我都要让他偿命!“

“呵呵,这不是偿命的事情。“全将军冷笑,“他现在就在南边,我们可以慢慢折磨他。“

......

在南方,一个叫做南安的地方。

南安的人口并不多,只有数千户而已,而南安是一座荒凉贫瘠的山脉,地形复杂,山脉中遍布着茂盛的森林,而森林里有许多猛兽。

但是,在南安的山脚下,却有一个小村庄。

这个小村庄叫“南瓜村“,是全雄的老家。

全雄的祖上曾经是南方的大富之家,他的叔伯兄弟们曾经是朝廷重臣,但在一次战争中战死沙场,他们家中仅剩的财产也被朝廷洗劫一空。而他也被朝廷收监。直到前些年,南安的大王才放他出狱。

南方是大齐的属国,但是这座属国已经衰落。因为战乱,大齐的土地变得肥沃,人民也越来越富裕,而南方却贫瘠得令人发指。而大齐的皇帝为了巩固统治,就开始了对南方的掠夺,并且逐渐扩张版图。

南方的农业生产也越来越艰辛,所以,全雄的叔伯们为了避免自己的家园受到侵犯。

董承鑫认出了潇儿的爷爷是逃避当兵的军户。

冲角盔胄前额护片上书“死休”二字,意为“至死方休”。

鲜于校尉虽然只是个小卒、只会耍嘴皮子的文弱书生,但是却不傻。他知道自己是道徒,而且是道徒中极有权势、极有资格继承道徒头衔的人,绝不可能轻易受人摆布,也绝不会任凭别人驱策,所以,他在出发前,就做足了准备。

他带领着一队五十余名亲信,在一条偏僻狭窄的山林小径上穿行,每个人身上都背着一个鼓鼓囊囊、装了大量东西的包裹。

他们的目标很简单,就是阻止鲜于将军的队伍进入他的视线范围之内。

鲜于校尉很快就看见了那群正向着自己的方向飞奔的“贼兵“,不禁心下松懈,暗道:“果然是个傻子!这些贼兵,怎么可能会跑得过老子这个老兵油子?“

“杀——!“

他举起弯弓,对着前面的贼兵射箭。

“砰--砰砰--!“鲜于校尉射了七箭,一个贼兵应声倒地。

“杀了他!“其余的贼兵立刻围攻上去。

“啊——!“

鲜于校尉猝不及防,被一箭射中胸膛,顿时一声惨呼。

“杀了他!“

“杀死他!“

“杀死他!“

众贼兵纷纷大喊着。

这时候的鲜于校尉,才真正意识到自己踢到铁板了,心里暗恨:“该死的老匹夫,竟然敢坑害本将军!本将军要你死无葬身之地!“

想归想,他依旧不肯退后半步,依靠着自己熟悉的战斗经验和娴熟的技巧和对贼兵的熟悉了解,与这些贼兵周旋厮杀着,拼命保护着自己的安危。

鲜于校尉的身手确实很厉害,这些贼兵根本就伤害不到他分毫,而且鲜于校尉还有许多的武器,每次都能在敌人身上刺中致命的部位,将他们瞬间放倒。

“啊——!“

又一声惨呼,鲜于校尉身旁倒下了三四个贼兵。

“杀了他!“

剩下的贼兵也是悍不畏死,一窝蜂地冲了上来。

鲜于校尉也不甘示弱,拿着弯钩,一阵乱刺,瞬间就放倒了数个人。

“砰——“

“砰--“

又是两名贼兵倒下。

鲜于校尉的脸色越发苍白起来,额头上豆粒大的汗珠子滴答滴答往下掉。他身上的衣衫也已经湿透了。

鲜于校尉的心里越发的焦虑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