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特小说>耽美小说>繁华三千>第六章

  粉嫩嫩的两只小“猪蹄”,皮光肉滑,粉嫩轻红,嗯,看上去真的很有食欲。

  食欲他,个鬼哟!

  陵端算知道什么叫坑了!难怪说登神劫极难渡,渡之不过湮灭天地了!

  都把你踢出自家一方天地重修,修行不成,自难打破壁障重归己方世界,于其那方,自是湮灭天地。

  只是,重修他也不介意,但把人重新踢回个三头身的小肉团子的身躯中,这是要闹哪样?

  举着自家小肉爪子,那嫩嫩双手的手背还有几个分明的小肉窝窝,娇小得连略粗的符笔也抓不住,更别说御剑、施术、掐法诀。

  粉妆玉琢的小肉团儿生无可恋的向后一倒,倒入榻上软软的丝被堆里,而后滚了一圈儿,才抬头四下打量。

  这里是“无思大殿”,是师尊涵素真人居处,看来,自己真是重回过去,回到初上天墉城之时了。

  陵端是幼逢劫难,被弃于天墉城山脚下,三岁小儿,硬是仅凭一己坚毅登上二万四千阶天梯,被方才归山的涵素真人所见养在身边。

  对,是养在身边,而不是收为弟子,因为他当时,太小了。

  三岁小娃,虽曾逢劫,却依旧是记吃不记打的年岁,不过年余,便成了天墉城一霸。

  此刻么,应是才上天墉城,初养涵素真人身边,正是圆滚滚肉嘟嘟象小猪崽儿的时节。

  任是陵端曾修行登仙,又窥神径,但他此时也终不过稚子小童,休说提剑,就是执笔也是费力,唯一事可为,玩乐!

  天道,好样的,爷记住你了!

  小肉团儿仰天一呲白生生的小米牙,那气乎乎的小样子,象只圆滚滚的生气小奶猫。

  “端儿,在闹什么脾气呢?”

  一个陵端熟悉到骨子里的慈爱语声响起,一双有力大手将小团子抱起来。

  当陵端见到涵素真人那慈和笑颜时,一层泪雾沁润黑葡萄般灵动的大眼,小小嫩嫩的小肉爪环上涵素真人的脖子,依恋的轻呼:

  “师尊……”

  “哭什么,你我师徒缘分未尽,同历登神之劫,能在此方聚首,已是苍天见怜,大道有情,合该欢喜才对。”

  涵素真人轻笑着为爱徒拭泪,他因为陵端修复仙基时,亦受星辰之力而洗髓,故心境圆通之后,早陵端百年历神劫。

  本以为自此之后陵端非陵端,却不想,邀天之幸,师徒二人却终在此方聚首。

  至于涵素真人师徒如何知晓,对方是原来的那位么,他们师徒同受过星辰之力洗髓,神魂之力与常人,自是不同。

  重修天道,自然悟得本心,自知,顺势而为,便是最好。

  何况身畔有至亲相扶,重历往昔,却可活出不同的精彩。

  既然已是重归稚子,又何必怀抱往昔恩怨旧事,不如只当自家一切自今而始,欢喜度日。

  一切悟明之后,三岁熊孩子,便放开了撒野,反正,他还是孩子。

  “我的山神爷爷,那小魔王怎么又来了?”

  黑黑胖胖的黑熊精,腋下挟着懵懵懂懂还叼着胡萝卜的小兔妖,边奋力向前跑,边嘴里嘀咕着:

  “上次,把桃三娘攒了一年的桃花蜜给搜刮光,上上次端了胡小七的酒窖,三百年的仙花酿,是一滴也没给小七留。

  可怜小七馋得,愣和候老大打了一架,才讨来几葫芦猴儿酒喝。结果,嘿,那小魔王一呲牙,又抢去一半儿。

  呼~呼~,你这呆兔子,虽然没什么东西让小魔王抢,可你偏肥成球,也不怕,让他烤了……”

  “要烤,小爷也不会烤兔兔啊,这么肥肥可爱的兔兔应该很好抱,留着当暖炉就好。

  你么,烤熊掌,应该不错!”

  黑熊精正跑着,地上便现起阵光,一个法阵出现在它足下,令得其在原地奋力奔跑,却一步也没离开那法阵。

  穿着一身深紫锦衣小袍的陵端,笑嘻嘻现出身形,圆圆小身子球似滚动着跑过来,身后的涵素真人满是纵容的摇头轻笑。

  前尘陵端虽在他膝前养至七岁,却未收为弟子,以至陵端因慕紫胤真人剑仙之名,还欲拜入执剑门下。

  却因幼时横行天墉城,“恶”名太盛,被紫胤真人斥其顽劣,言其资质不足而拒之,后才被涵素真人收之为徒。

  如今,涵素真人一见陵端便赐下道号,更直接言明其乃自家亲传弟子,只待明年拜师大典,便与陵越一般,正式成为天墉城弟子。

  有了涵素真人这护短师尊,作天作地横行天墉城的小霸王陵端,又新鲜出炉了。

  太小,无法设阵?没事儿,我有师尊!

  还未入修行,打不过山中精怪?没事儿,我有师尊!

  于是,天墉城端端小魔王,不仅成为涵素真人掌中宝,也成这昆仑山中开得灵智精怪们的,噩梦!

  胖熊也是个知机的,一见逃不掉,也不白费力了,蹲在法阵中委屈得直画圆圈,嘴里叨咕着:

  “大前日,才刚挖的笋,您就给人家留了一个,才一个呀!老熊这么大胃口,就留一个呀!

  好吧,终归是留了一个。可昨日,才开坛的‘玉华春露’呀,您这么小的身子怎么喝完的?

  那可是酒,用五百年玉髓加灵草春露酿的仙酒,您好歹给我留一口也行啊!结果,愣只让我闻了个味儿,一滴也没沾到嘴。

  今日,老熊窝里加身上,也就剩这只傻兔子朋友了,要如何,您与仙长划下道儿吧!”

  “哟,胖熊熊,硬气呀!”

  陵端捏了根儿狗尾巴草,用毛茸茸的草穗逗弄呆呆的,还闹不清情况的肥兔兔,见它瞪着一双无辜的红眼睛,还不忘啃它的胡萝卜。

  胖熊虽憨,可它一开智的山中精灵,心眼儿比之凡人也不少,它看得出端端小魔王貌似胡为横行,却不是表面那么乱来。

  桃三娘,虽花蜜被搬空,却得甘露一滴,润养好其因先天不足,而化形不全身躯。

  胡小七最是爱美,但狐之一族其体味甚浓,一窖仙酿,竟换得“清体丹”一枚,祛尽浊息还身添幽兰芳香。

  胖熊虽老被这小东西“打劫”,但那炼体的丹药也没少得。

  故,这只外憨实精的胖子,嘴里诉着委屈,心里却另有计较,桃三娘和胡小七早被小魔王弄进天墉城中。

  那里是昆仑山中灵气浓郁之处,不仅于修行有好处,且与天墉城订下灵契后,不仅得庇,更能受指点,这对它们这些精灵是大机缘。

  “胖胖,少装蒜,天墉城的灵田还有一处没人管,你若管得好,小爷便给这只笨兔兔粒‘明智丹’,为它开智,如何?”

  陵端胖乎乎的小手轻捏呆兔兔的长耳朵,笑得狡黠而可爱,他前尘之时桃三娘、胡小七及这只胖熊便是他天墉城的三大管事。

  桃三娘管着天墉城上下的衣食,自其执掌之后,弟子们按时按节都有新衣美食可用,若非后来执剑一脉伤及他,三娘也不会拂袖而去。

  胡小七管着天墉城后厨,因帮陵端为难百里屠苏,被紫胤真人贬出天墉城,后被煞气发作的百里屠苏所误杀。

  胖熊雄飞照料着天墉城后山灵田,因不忿紫胤真人废陵端仙基,放任山中精怪把灵田、灵药园给祸害一空,给陵越找了好大麻烦。

  而今重来,旁的小弟还不曾收得,这三个,却是可收的。

  山中观棋方一局,回身世间已烂柯。

  陵端在天墉城快乐的做着他横行无忌小霸王时,迎来了正式的拜师大典,也是此生初见陵越的第一面。

  前尘之时,陵端养于涵素真人膝下,陵越拜师前,因逢难而神思委顿,若非陵端安慰其心,他连拜师之典也未必能够完成。

  而今,陵端远了执剑一脉,终日在昆仑山中欺熊赶狐的,他与陵越自是不曾见过。

  自然,精神委顿的陵越虽有紫胤真人关爱,却无同辈之人抚慰,以至心绪难宁,行礼之时频频出错。

  连性子最宽厚的妙法长老妙音也秀眉轻皱,她虽为女子却也重典,性虽宽厚,却极尊礼法,不由轻语:

  “这孩子心思太重,怕于修行无益。执剑长老,不如让这孩子宁心养性些日子,再行拜师,可好?”

  “所谓大典,不过世俗礼法,心到便好,礼与不礼,不过虚妄!”

  紫胤真人轻理颊畔雪发,那清冷双眸中全无半分情绪,高冷如雪岭孤松一般,让人只觉似近还远,遥不可及。

  陵越此刻还无日后沉稳肃严的大师兄风仪,仅是个八岁幼童,见错出频频本已是红了眼,但得师尊回护,又满心依恋,尽显小儿之态。

  比之陵越,那一步一举尽显规矩,虽是人儿小小,却极尽风范的陵端却更得众人之心。

  小小稚子,粉妆玉琢,规行举足,足见大家风采,众人尽贺涵素真人择得良徒。

  比之前尘,这师兄弟二人方自初见,已现云泥之别,果真,世事已改,不是从前。

  陵端拜师之后,便没一天不在淘气。

  方才捅了剑阁之下的蜂巢,令得群蜂如乌云蔽日,连执剑长老脸上也挨了两记,数日出不得剑阁。

  转身又点了后厨,惊得灵兽们满山乱跑,连剑侍红玉也遭了殃,被禽糞污了衣裙,闹得直接化成本体,泡在“洗剑池”中三月不出。

  总之,陵端每次闹出点儿什么,总会连累紫胤真人那些人,除去陵越不曾有事,凡亲近紫胤真人者与紫胤真人都中过招。

  于是,陵端“凶名”赫赫,更胜过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