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特小说>都市异能>金棺见喜>第104章 笔记本

  张兰兰走在前面,打开实验室大门的瞬间眼睛都亮了:“陈姨生前工作的地方原来是这个样子,要不是哥哥你们来了,我还进不来呢。”

  虽然屋子里有几缕阳光从窗子上照进来,但这窗子是用木条被封死的,并不聚光,所以导致整个房间里年都暗沉沉的,

  张兰兰饶有兴趣,不停得打量着实验室里的瓶瓶罐罐,这瓶子外面虽然脏,粘满了灰尘,但瓶子里大多装着不知名的液体,那液体是神秘的蔚蓝色,近看宛若大海星辰,在昏暗的环境里,更多了一丝别样的神秘,让人忍不住想碰触一下。

  张兰兰伸手想抹,手掌却如同触电一般疼痛一下,忍不住缩了回来。

  沈亦修收回敲打在张兰兰手臂上的黑伞:“别碰,这东西放在这里已经几十年了,不见少,说明里面放着的可能是活物。”

  张兰兰一听,吓了一跳,赶紧将手收进衣包里去,人对未知的事物向来是恐惧的,张兰兰再看那瓶瓶罐罐里蔚蓝色的液体,只觉得后背一阵发麻。

  这瓶子里的东西,沈亦修也不敢碰,最好的方法是让他保持原样。

  沈亦修又打量了一翻这件屋子,发现了不远处的桌子,桌子摆在窗子边,一缕阳光透着窗子照进来,叫沈亦修想到了当年那个女科学家在这儿工作的影像。

  她应该生得很纤细,凳子离桌子的距离并不远,而且不是太高,桌子腿上有脚踢过的痕迹。

  沈亦修走过去,看见了桌子上的一封信。

  信封上写着几个大字:“有缘人亲启。”

  沈亦修看了眼顾夜冥,顾夜冥宠溺的道:“拆吧。”

  沈亦修点了点头,不确定自己是不是那个有缘人,不过,无所谓了,既然自己到了这个村子,总归都是一种缘分。

  沈亦修拿起信,信封上已经沾满了灰。

  顾夜冥低下头,轻轻将信封上的灰尘吹去。

  张兰兰看着两人的背影,竟觉得这两个身为男人的家伙竟然如此登对。

  这信很厚,看来里面东西不少。

  沈亦修将信封拆开,引入眼帘的就是一沓足有三十多张的黄纸,黄纸上面是一个又一个沈亦修看不懂的符号,不过可以看出来,是数学算式,就是这样的符号,竟然足足有三十多张,沈亦修一张一张的看,到最后一张上,沈亦修看到了两个字,无解。

  这两个字明显比其他字字迹中了很多,也潦草了很多,可以看出来女科学家在得出这个结果后有多绝望。

  张兰兰问:“这些乱七八糟的符号,我好像在哪里看到过。”说完,她揉了揉脑袋,显然这符号对她的冲击不小。

  沈亦修问:“在哪儿看到的?”

  张兰兰摇了摇头:“不确定,就是感觉见到过。”

  沈亦修也不再问,而是将黄纸放在一旁,拿出了放在黄纸下面的笔记本。

  这个笔记本封面是有皮纸做的,油皮纸表面写着三个娟秀的字:“陈文芳。”

  明显张兰兰也看到了上面到字,惊讶的道:“哎呀,我一直都不知道,陈姨竟然叫这个名字。”

  沈亦修疑惑的问:“是村长爷爷教你识的字吗?”

  张兰兰一听,摇了摇头:“不是,爷爷不识字的,好像从小我就认识字了,大概是天生就会。”

  这倒是奇怪,没有人会天生就会一样东西,就算是天才也不可能,难道孟婆汤掺水了不成。

  不过眼下要解决的不是张兰兰识不识字的问题,所以沈亦修翻开了笔记本。

  顾夜冥见了,去旁边拿了一盏煤油灯,他手里拿着火柴,他将煤油灯用火柴点燃后,贴心的照着沈亦修看字的方向。

  沈亦修则是回头对着顾夜冥微微一笑:“老祖想的周到。”

  顾夜冥不说话,只是微微一笑,也与沈亦修一同看笔记本上的字,这字大多数他是不认识的,与他所在的朝代,好像简化了很多,不过组合起来倒也勉强看得出写的是什么。

  这竟然是陈文芳的日记本。

  第一页开头第一句话:“这是我无意中闯进来的村子,他们生活在痛苦里,我想以我所学,为这个村子里的人们做点什么。”日期,大民十一年五月初一。

  下面记录了她对这个村子的人进行了采血,将他们的血液进行了实验。

  大民十一年五月二十:有结果了,他们的血竟然是活的,有生命。

  接下来上面记录的是一些沈亦修看不懂的数据,还有一些日常。

  大民十二年正月十五:我认识了张成伟,他是一个值得依靠的人,他的身上也有伤,头上有一个不算大的洞,里面长了虫子,他自动出来给我做实验,我先用酒精将他伤口里的虫子杀死挑出来,然后用药水彻底将那个腐化的洞口堵上,在这期间,张成伟一直一动不动的看着我,他说,他的命现在是我的,我想怎么着都成,我倒是被他逗乐了,接下来与他的相处都十分愉快,他为我试吃各种各样的药,但是,几乎效果甚微,有时候我都要怀疑自己是不是快要失败了,但成为的一句话又让我燃起了希望,他说:村里的人以前不是这样的,都是正常人,只是有一天突然病了,生了这样的怪病,所有人都想过正常人的生活,都想变好。

  我重拾斗志。

  接下来大概记录的就是陈文芳与张成伟之间的感情方面的事,从日记中可以看出来,两人十分恩爱。

  大民十三年正月二十八:我有眉目了,我发现村民日常用水有问题,我取了水做分解实验,发现水里面居然有肉眼看不到的虫子,这里的水,竟然是活的。我也喝水,忍不住心里的恶心,如果真的是这儿的水有问题,那我应该也病了。

  我突然有点害怕,抽了一点自己的血做了相同的分离实验,果然,我的血液里也有虫子,也就是说,我也病了,我突然有点害怕,不知道要不要把这件事告诉成伟。我,病了。

  大民十三年二月十五:这是我在老鸦村最快乐的一天,我与成伟成婚了,我们也有了属于自己的孩子,我希望他是个男孩,长大后能像成伟那般稳重成熟。

  大民十三年十一月:我的小文出生了,他长得胖嘟嘟,肉乎乎的,我真希望他能永远这样健康。

  大民十三年十二月:实验失败,我,成了怪物!

  日记到此为止。

  沈亦修合上笔记本,看着实验室里面的瓶瓶罐罐,却想着昨晚自己与顾夜冥都已经吃过村里的食物,喝过这儿的茶,如果真像陈文芳说的那样,问题出在水里的话,自己和顾夜冥,应该也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