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特小说>耽美小说>背阴面【完结番外】>第12章 钢笔

  医科部的教学楼,梁鹤洲一次也没来过。

  这一层都是解剖教室,一路走来,没有哪个教室像燕惊秋所在的这么安静。

  离下课还很早,梁鹤洲站在后门口,透过窗户,看见握着手术刀的燕惊秋。

  他微微低着头,眉眼认真娴静,温婉得仿佛另一个截然不同的存在。闪着冷光的手术刀落在那只昏睡的兔子身上时,梁鹤洲移开了视线。

  他趴在走廊围栏上,看向下方被四周大楼围起来的一个小小庭园。几株飘香的桂树错落,甜腻腻的香气飘上来,他嗅着,惊觉秋天悄然降临,热烈的夏已然悠悠老去了。

  忽然,身后教室传来一簇抽气声。梁鹤洲微微侧眼,看见围拢在燕惊秋身边的学生都弯着腰,聚精会神地盯着那只兔子。

  只有燕惊秋,他站得笔直,嘴唇抿成了一条直线,似乎很不高兴。

  梁鹤洲被他顿在空中的双手吸引了目光,那双手被医用手套紧紧包裹着,抵着手术刀的指尖圆润,手腕还维持着发力时的紧绷状态,再往上,他那对缓缓扇动的睫羽,卷起一股股柔风,直拂面而来,梁鹤洲似乎能闻见他的白大褂上散发出的凌冽消毒水气味。

  他看起来更像是电视剧里扮演医生的影星,精致优雅,但华而不实。

  梁鹤洲很是怀疑,燕惊秋如此自我主义至上,要怎么去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好医生。悬壶济世,救死扶伤,甘于奉献,怎么想,这些词都和他搭不上边。

  不过就“博爱”这一方面来说,他的表现倒是很出色。

  梁鹤洲胡思乱想着,没有注意到来到身边的程庭南,直到被拍了下肩膀。

  他回头,程庭南笑着问好,说:“是不是在想他为什么会学医?这个职业确实和他很不相称。”

  他神色如常,就如同燕惊秋所说,昨晚在公寓发生的事,仿佛只是他们俩日常相处的一个不起眼小碎片。

  但梁鹤洲有些尴尬,与他拉开距离,轻声说:“应该是为了他爸妈才学的吧。”

  程庭南一怔,看向教室里的燕惊秋,点了点头,“对。”

  医学世家出生的孩子,即便想要走其他路,只怕父母也不会同意。但是,尽管燕惊秋回应了父母的期待,可却没有换回什么关注和认同。

  不管外人如何看待他,实际上,他也只是个缺爱的可怜小孩罢了。

  程庭南叹了口气,问梁鹤洲:“他叫你来的?”

  “嗯。”

  “他今天好像心情不好,你们昨晚吵架了吗?”

  “没有。”确实没有。

  程庭南将信将疑,“好吧,我准备带他出去吃顿好的,你要一起吗?”

  梁鹤洲知道他不愿意让自己掺和进他们二人中间,识趣地说:“不,我还有其他事。”

  “那就下次,”程庭南终于露出一个真心实意的笑容,“我们去下面坐着等吧。”

  两人去到下方庭园,程庭南悠闲地玩手机,梁鹤洲很是拘谨,拿出教科书摊在腿上,但没看进去几个字。

  离下课还有五分钟时,两人往回走,到了教室门口,下课铃正好响起。

  越过熙攘的人潮,梁鹤洲看见低着头的燕惊秋,似乎在被老教授训话,等所有人都走完了,他才出来。

  两人对上视线,燕惊秋挑了挑眉,生怕他跑了似的,先抓住他的手臂往自己身边拉,才和程庭南打招呼。

  三人一起往教学楼外去,程庭南问:“我请你吃饭?”

  “好啊,西餐吧,好久没吃了。”

  “行,但是离得有点远,只能打车去了,我带了晕车药,你先吃一粒。”程庭南边下楼梯边打开背包,拿出药盒,回身递过去时看见那两人还站在楼梯转角处,拉拉扯扯不知道在做什么。

  燕惊秋两只手都拽着梁鹤洲的手臂,在梁鹤洲黝黑肤色的衬托下,他整个人看起来白得发光,像长在沼泽地里的荷花,很美。但他本身就已经够美了,不需要任何多此一举的陪衬。

  梁鹤洲很多余,很碍眼。

  程庭南抿了抿唇,捏着药盒一角,正要迈步靠近他们,燕惊秋细细软软的声音传到他耳朵里。

  “你跟我回公寓。”

  “不行。”梁鹤洲回答。

  “我额头的伤还没好,你看,都没消肿,”他往梁鹤洲跟前凑,“你得负责,不是你踢的球也得你负责。”

  额头上确实隐约还有红痕,梁鹤洲下意识想拨开他的刘海细看,但抬手的动作被误会成要挣脱他离开,他扯了几下梁鹤洲的手臂,力气很大,脸颊晕开一层薄淡的粉。

  梁鹤洲曲着臂弯挡在二人之间,和他推搡了两下,他没站稳,身体向一旁歪倒下去,被梁鹤洲揽腰抱住了。

  “小心!”程庭南和梁鹤洲异口同声。

  两人对视一眼,程庭南怒气冲冲,上前推了他一下,斥道:“你和他闹什么,摔下去出事了怎么办!”

  梁鹤洲无法辩驳,他的心跳得很快,一阵阵后怕,额角燥热,手心和后背满是冷汗。

  “抱歉。”他轻声说着,就要放手,燕惊秋却还是拽着他,冷着脸,声音僵硬地说:“我崴到脚了。”

  梁鹤洲立刻蹲下去看,他配合地抬起右脚,手臂撑在梁鹤洲肩上,倾身倚着他,干巴巴地对程庭南说:“没心情吃饭了,你自己去。”

  程庭南不说话,盯着梁鹤洲的手掌,他的手很大,关节处的细纹很多,毛糙粗劣,肤色让指尖看起来很肮脏,这么圈着燕惊秋光洁白皙的脚踝,很扎眼。

  他点点头,心不在焉,看着燕惊秋跳上梁鹤洲的背,两人消失在楼梯口。

  他松了松手掌,把早已被捏扁的药盒重新放回书包,拿出手机编辑了一条短信。

  *

  九月末的夕阳就像流星一样转瞬即逝,在还没觉察之前,夜幕就垂下来。风很凉。

  梁鹤洲背着燕惊秋走在街道上,两人心照不宣,谁也没提起昨晚的不愉快,他问燕惊秋冷不冷,又问他脚踝疼不疼。

  燕惊秋当然不会告诉他其实脚踝根本没受伤。

  他把耳朵贴在梁鹤洲温暖的脖颈上,说:“有点冷,你走快点儿。”

  梁鹤洲加快脚步,他跟着他的步伐晃着双脚,忽然觉得很快乐,心中郁结顿消,说道:“我十月三号过生日,你得送我生日礼物。”

  “你要什么。”梁鹤洲顿了一下才说话,他觉得不管燕惊秋要什么,他都是买不起的。

  “你这个人怎么一点情调都没有,还直接问我要什么,不应该给我准备一个惊喜吗?”

  “那你要什么样的惊喜。”

  “你……”燕惊秋有些恼怒,收紧手臂抵着他的喉结,孩子气地取闹,“你真笨。”

  梁鹤洲被他闹腾地走路趔趄了一下,他又笑起来。

  “那好吧,我就说几个给你参考参考,我想想……好像也没收到什么特别的东西,都是些手表衣服,还有车,不过我晕车,没有考驾照,开不了,对了,庭南送过我一本彩色解剖图集,我一直用到现在。”

  他伸长手臂,去翻被梁鹤洲背在胸前的书包,把那本书抽出一半给梁鹤洲看,说:“就是这本。”

  梁鹤洲看了一眼,那书的书页已经被翻阅得膨胀起来,边角都褪色了。

  燕惊秋放下书,又在包里摸索,拿出一支钢笔。

  款式很旧,笔身全黑,笔夹是金色,保养得不是很好,笔盖已经松动了,摇摇欲坠。

  “这是十八岁生日我爸妈给我的,算是家里的传家宝吧,听说是我太爷爷那一辈传下来的,用这支钢笔给病人写过很多病历。”

  燕惊秋翻转笔身,“你看,这里刻了字。”

  梁鹤洲垂眼,看见四个烫金楷体字——仁心仁术。

  燕惊秋用拇指拂过笔身,紧紧捏住了第二个“仁”字。

  “好像那一回生日是我第一次和我爸妈一起过,在一家中餐馆的包厢,就我们三个人。我爸敬了我一杯酒,跟我说,医德大于医术,假如没有医德,就算医术再高明,也算不上一个好医生,然后我妈把这支钢笔给了我,我每天都带着,它还能写字呢。”

  他打开笔帽,用鼻尖戳了戳掌心,幽蓝的墨水在皮肤上晕开。

  “你觉得我能做一个好医生吗?”他声音很轻,一下子就散在风里。

  话题奇妙地回到早些时候梁鹤洲所想,按照燕惊秋的性格,是无论如何做不到一个“仁”字的,他没有为别人考虑、体谅他人的概念,就好像先天性色盲患者,再怎么告诉他天是蓝色,他也不会理解“蓝”是什么模样。

  梁鹤洲觉得自己应该实话实说,就算是老掉牙的套话也好,什么“及时止损”什么“为自己而活”,但他没能说出口,现在的情境下,直白显得残忍而没有必要。哪怕只是这么一小会儿,他想做燕惊秋最忠实的拥趸。

  “肯定会的,你会成为一个好医生。”他语气笃定。

  燕惊秋没应声,只是更紧地贴住了他温热的身躯。

  回到公寓是六点半,电梯挤满了下班回来的工薪族,燕惊秋被梁鹤洲圈在角落,与拥挤的人群隔绝开来。

  他担心梁鹤洲看出他的脚踝没事后就会立刻离开,于是仍装作脚崴了的样子,单脚站着,右腿搁在梁鹤洲球鞋上,也不避讳周围有人在,枕着他的肩,说晚上想吃番茄牛腩,又说昨晚炖的鸡汤还没喝完,问该怎么办。

  梁鹤洲绷着脸不说话,楼层一到,圈住他的腰抱着就往外走,但一出电梯就放开了他。燕惊秋倚着墙笑,慢条斯理地从包里拿出钥匙,眼光一瞥,看见家门口站了个人。

  是个男生,小鹿眼,酒窝,瘦弱的身材,很眼熟,他捏着单肩包的背带,拘谨地东张西望,与燕惊秋对上视线后跑了过来。

  “学长!你回来了!”他羞怯地看了看梁鹤洲,抓住燕惊秋的手,压低声音,“那个,你今天方便吗?”

  梁鹤洲看得明白,大约就是指床上方不方便了,他已经有过心理建设,知道总有一天,自己会碰见这番场景。

  他默默转身,电梯正好下到这一层,他按下开门键,走进电梯里,看见燕惊秋追过来想用手挡门,但门先一步合上了。

  走出公寓大楼,他在街角便利店买了牛奶和面包,结账时看见收银台上摆着的糖果罐里有一个长颈鹿样式的棒棒糖。

  他从来不吃这样的零食,但还是买了,握在手里把玩。

  晚风比刚才更凉,刺刺的,扎得脸有些疼。

  很奇怪,并没有下雨,可整座城市看上去就像被打湿了,潮乎乎地沉在夜色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