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特小说>穿越重生>把怪谈男主摁回去(快穿)>第61章 想做夜之王?不行(13)

  纸条上的内容让程昀归为之一愣。

  有种自己此刻是一个孤胆英雄的奇妙感觉。

  之后程昀归意识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既然烧来的是碟片,为什么被交到他手里的却是一本账本?

  当他抬起头时,那送东西的小孩已经不见。程昀归望望四周,确定了没有人注意到自己以后,他坐下来,把账本放在膝盖上快速地翻阅。

  这账本纸张颜色发黄,边沿还是卷起来的,一看就用了很久。而等程昀归看到上面记载的内容,惊讶到呼吸一滞。

  这里面全是关于交易女尸的记录。

  第一页所写的时间是去年冬末,接下来的时间间隔大都是十余天左右。看样子这人做这种事已经很久,每次的记录都是不带有什么感情,寥寥几笔。

  “4月12日,交付给溪头村王赖子家女尸一具。女孩死了已有十年,刨去付给娘家人的钱,净赚两万。”

  ……这样的内容持续了几十页后,忽然,账本上出现了不一样的内容。

  这次没有具体的时间,开头直接写道:我知道不应该把它卖出去!

  这次纸上的字歪歪斜斜,看得出写字的人情绪很激动。

  “大侄子把它带回来的时候我就感觉出不对劲了。他怎么胆子这么大,敢接来路不明的东西。

  我套过话了,那是大槐村前一阵子从河里淤泥挖出来的无主尸体,挖出来后搁在村里祠堂前,当晚村里就闹鬼。”

  “可是我得救我侄子。”

  “哪怕一分钱都不要,我也得把它弄出去!”

  ……

  程昀归翻了一页,摸在账本上的手指一顿。

  接下来的一页是用红笔写的字,满页胡乱地写着同一个字,叠在一起。他看出来了,那是“死”字。

  死、死,死,鬼片里常出现满纸写满死字的诡异情况。

  这些字看的程昀归心惊肉跳,连忙把账本合起来。平复了一下心情后,他想,不管怎样,现在是知道这具尸体的来头了。

  此时外面乍然响起鞭炮声,吓了程昀归一跳。他旋即回头去看是怎么回事,而这会儿周围的人都纷纷站起来了,还有人在喊:

  “新娘子被接回来啦!”

  这其中夹杂着几个小孩子的稚嫩的声音,接着便有家长伸出手,捂住了孩子的嘴:“不要乱叫。”

  程昀归:……您这是在想什么,自己来也就算了,你竟然还带孩子?

  小小的孩子哪里知道究竟是在干什么,还以为是真的正常的婚礼,仰起脸问妈妈:

  “妈妈,新娘子怎么还不来啊,我想看新娘穿婚纱。”

  ————————

  陆明冉也蹲了下来,他和杰克守在火盆的两边,低着头看里面,脑袋都快伸进去了。

  “东西呢?”

  陆明冉看向那边的世界,看到有一个小孩子拿着一个本子似的东西跑了进去。他想找找程昀归的身影,却发现这世界的门前渐渐起了雾气,开始模糊了。

  应该是送了过去,而且有用。

  想到这里后陆明冉安心了一点,要站起来回到那边的餐厅。只是在他正要走的时候 衣服突然被人一拽。

  是杰克。

  他拽着陆明冉的衣服,表情难得地认真了一些:“你们为什么不让我来做事?”

  陆明冉心里咯噔一下。

  看看孩子这委屈的小眼神,完犊子的他是在想你们看不起我才让我一个人呆着吧。

  然而杰克接下来说出的话是:“谢谢你们保护我,真的。”

  陆明冉看着他,有很多话想说但还是咽了回去,只是拍拍他的背。

  说真的,幸福之家里的人的确是没做过对不起杰克的事情,只有陆明冉找人家打过麻将。

  这会儿他能意识到别人有在保护他,很少见。

  陆明冉望着他湛蓝的眼睛,这时,楼下的鞭炮声响起来了。

  餐厅里最先喊起来的是小孩子,拍着手跳着,嚷嚷着要看新娘子。杰克指了下那里,说:“你赶紧回去吧,说不定还得找东西来烧。”

  陆明冉随即离开。他不知道的是,一等他离开,杰克就集中精神力去联系伯爵。

  杰克有些慌张。在以往的练习副本里,伯爵总是会指导他的。但是这次一反往常,伯爵根本就不理会他。

  要是他去问问陆明冉这个问题,就能得到一个他不敢相信但已经猜到的答案:

  “伯爵想把他们逼到快死的地步,以此来看看程昀归的能力。”

  但陆明冉是他没有料到的变数。

  经历了刚才的事情之后,再联系两边的婚礼流程,陆明冉有了一个猜测:是不是每一个婚礼流程环节里的东西都有可能是线索?

  刚才是记录新郎新娘相识过程的碟片,接下来……

  陆明冉的目光落到了门口的婚礼海报上,那上面印着的是新郎新娘的婚纱照。

  他很想试试把海报扔进去烧,但这么做真的有可能被打。因此,陆明冉又溜达到了工作人员身边。

  那边的工作人员正满世界地找他备用的碟片,陆明冉厚着脸皮打扰他,说是有几个亲戚想看看婚纱照。

  “哦,都在碟里面呢……诶,我那张光盘呢?”

  看来不能逮着一只羊扒羊毛,见工作人员那么辛苦,陆明冉还厚着脸皮帮他找了一下碟片。

  找着找着,有什么东西被风吹在陆明冉的身上,然后又掉了下去。

  诶?

  陆明冉低头,只见一张照片正落在自己的脚边,在那上面,新娘挽着新郎的胳膊,手里拿着捧花,笑靥如花,甜蜜而幸福。

  他下意识地弯腰去捡,但这时又有风吹过来卷起照片,使得它飘飘悠悠地落在前面的某处。

  陆明冉走过去,弯腰。

  风再次吹起照片。

  几次这样的动静过后,不知不觉间陆明冉已经跟着那张照片走了很久的路,渐渐远离热闹的人群,走到了某个角落。

  陆明冉站住了。

  他看过一个故事,说是骑在驴子身上,在驴子前面绑上一根胡萝卜晃悠着,驴子就会为了吃到萝卜努力地向前。

  陆明冉觉得自己现在就是那头可爱的小毛驴。

  毛驴这么可爱,你怎么能骗他呢?

  他知道,要是一直一直这样跟着走,不久后他就能在弯下腰的时候看见鬼的带血的双腿,接着在抬头时被鬼弄死,死得无声无息,当别人找到他时,他的尸身会已经高度腐烂,躺在无人的角落。

  地上,照片静静地躺着,似乎是在等着陆明冉再次俯下身去捡拾。

  陆明冉深深地看了它一眼,接着转身离开。

  不一会儿,陆明冉回来了,带着一根他从保洁阿姨那里借来的拖把。这是老式的那种,有很多条条,陆明冉还特意拿它去涮了涮,让它保持湿润沉重的状态,保洁阿姨看着他,同情地道:

  “别人吃酒席,你在这里涮拖把,好可怜啊。”

  而这个男人面无表情,冷峻的眼不带任何情绪地盯着那一汪水。他的手极有力,他的眼神极淡漠,他像极了一个无情的杀手。

  终于,他带着拖把离开,留给阿姨一个落寞的身影。

  陆明冉回来了,站在那张照片跟前。

  下一刻,在风吹起照片的那一瞬,陆明冉举起大拖把,吧唧地瞄准了,盖下去。

  风,依旧在吹。

  吹,吹……再吹。

  照片被死死地压在拖把下,纹丝不动。

  这个男人依旧面无表情,面无表情地握着拖把棍,顺便叉了一下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