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特小说>穿越重生>魔鬼主厨重生日记长松>第17章 第十七章

  自从迷上网购,快递成了店里的常客,家里也会多出些莫名其妙的东西。

  比如足篮排球各一个,超级英雄手办几只,刀枪棍棒双节棍一套,各式账本若干……

  这都是万礼少年时期想要却不能买的心头好,现在手里宽裕,哪怕都不再是求而不得的奢望,也买回来当弥补残缺的时光。

  江洵不知道万礼的心思,他只是每次被篮球绊脚时皱皱眉,不理解为什么万礼买回来这些球却一次都没玩过。

  情况在万礼买回来两个哑铃时不一样了。万礼非要自己抱着哑铃的盒子,等到进了屋,才让江洵知道他买了什么。

  “我要练肌肉了啊!”万礼这么告诉江洵。

  江洵是二十八岁以后才开始健身。一来为了身体健康,运动对心肺功能有好处,二来身体机能会在年龄增长中下滑,脂肪堆积,身材走形,他还是有一定审美的,并不想变成又高又肥的大胖子。

  只不过他天生丽质,20岁时虽不健身,身材却保持的不错。但既然万礼提出来要锻炼,他就陪着万礼练好了。

  “先不急着用器械,别伤着。”江洵提出建议。

  其实很多人都想通过运动来瘦身塑形,想法是好的,但却不太注意方式方法。比如都说跑步能瘦,可有的人就说自己明明坚持跑步怎么还胖了呢?因为方法不对。不管是有氧运动还是无氧运动,盲目的训练不但会加重身体负担,还可能损伤肌肉和关节。

  万礼听江洵的解释听得一头雾水,最后耐心告罄道:“你还是直接告诉我该怎么做吧。”

  江洵就先从简单的让他做起。

  条件有限,仰卧起坐需要他们俩互相帮忙。江洵练的时候万礼负责帮忙按住小腿,反过来万礼练时,江洵也要帮他按。

  万礼从没离江洵这么近过。

  万礼平躺在地板上,江洵跪坐着抓住他的脚踝,为了在万礼坐起时指导他的姿势,江洵会微微前倾,伸手给万礼指明哪里做得不对,但这样一来,万礼每次坐起来时,就会跟江洵脸对脸,连彼此的呼吸都感觉得到。

  这就不好了。

  万礼作为一个二十二岁的资深单身狗,连女生的手都没摸过。上学那会儿他白白净净的,倒是有女同学偷偷给他写过情书,混社会时,也遇到过对他有意思的小太妹,但他的生活一团糟,没心情也没精力谈恋爱。后来就是漫长的攒钱时期,爷爷去世后到现在,他回忆起来只记得攒钱,一点没有妹子的身影。

  周圆圆不算,他看周圆圆就跟看学龄前儿童一样。

  所以跟江洵这种朝气蓬勃散发青春气息的身体近距离接触,他每坐起来一次心肝就颤一次,几次过后就受不了了,江洵这张脸太有杀伤力,而且那双眼睛黑漆漆的,投在自己身上的眼神太过专注,总有一种江洵在深情凝望他的错觉,这已经超越了性别的限制。

  “你别对着我行不行?你把脸转过去。”万礼深信江洵的脸太勾人,所以他躺下后义正言辞地提出意见。

  “哦。”江洵言听计从,松开万礼的脚踝,转身背对万礼,坐到万礼的脚上:“你要注意姿势,不然起不到锻炼作用。”

  “知道。”

  随着江洵的松手,灼热感在皮肤上消失,万礼顿觉凉快不少,心情也放松许多,于是就开始闲扯了:“江洵,你有女朋友吗?”

  江洵专心的压着万礼,听了万礼的话,他摇了摇头:“没有。”

  “啊?那是不是挺多女孩儿追你的?”万礼觉得以江洵的外在条件,女孩子应该对他趋之若鹜,没想到江洵再次摇头,给了他同样的答案:“也没有。你有吗?”

  江洵说的是实话,真的没有女孩追他。或许有过,他也不记得。他从小就是一副生人勿进的面孔,情商又不高,别人的示好和暗示他几乎感觉不到,而女孩子又不傻,发现他没有情趣又不解风情后,马上会转移目标,以至于他活到三十几岁还是个剩男。

  这倒无所谓,反正对他来说谈恋爱没意义。

  “我也没有啊,一穷二白,找女朋友多耽误人家。再说谈恋爱太贵,我可谈不起。”万礼想着,如果他有女朋友,那得把女朋友供起来当神仙宠,万一他以后爱上个败家的,钱得管够花吧,所以他还是先赚钱吧。

  “那就别找了。”想到万礼可能会找女朋友,江洵心里不太舒服。江芸当初谈恋爱的时候就变得很讨厌,张口闭口都是她男友,整天臭美不回家,江洵不想让万礼也变成那样。

  “现在肯定不找,以后再说吧。等咱们把香满楼做成品牌,能开好几个连锁店的时候,我再考虑谈恋爱。”万礼停了下来,仰卧起坐让他呼吸急促,但他还不忘补充说:“你可以找,年轻人嘛,谈恋爱都是经验,看上谁你就跟我说,我帮你参谋。”

  “我不谈恋爱。”江洵不想说这个话题了,转身想让万礼接着做俯卧撑,万礼出了汗觉得不舒服,刚脱掉上衣,就被他看个正着。

  万礼没江洵那么白,皮肤属于小麦色,因为出了汗,闪着晶莹的水光。因为常年劳动,身上一点赘肉都没有,肌肉虽不蓬勃,但线条姣好,轮廓清晰,胸肌和腹肌已经有了形状,人鱼线也将要呈现,这是一具漂亮的男性身体,却让江洵移不开目光。

  万礼以为江洵在看他肩膀到锁骨下方那块疤,他无意识的抬手想遮挡,随后自嘲一笑,把上衣扔到床上,大大方方地趴地上开始做俯卧撑:“这以前是个刺青,后来洗掉了,就落了疤。”

  江洵这才发现,万礼这块疤从锁骨下方,沿着肩膀一直伸到后背的肩胛骨,很大一块区域。

  “为什么?”江洵忍不住伸出手,指尖轻轻触碰万礼的疤痕。

  “年纪小不懂事儿呗,丑吧。”万礼当初跟伍哥混时,伍哥的队伍里人人身上都有刺青,他为了表忠心,也在身上刺了一片。后来爷爷逼着他把刺青洗掉,他们又没钱去医院,只能自己在家用稀释的硫酸溶液洗,现在想想,当时没感染而死,简直是万礼命大。

  因为冬天冷,万礼在家从来没裸过上身,平时洗澡都在浴室穿好衣服出来,所以江洵没见过。受伤的皮肤无法复原,哪怕血肉长好,表明也是凹凸不平,跟其他地方的光滑呈鲜明的对比。江洵的指尖划过狰狞的疤痕,浓眉轻轻蹙起:“疼吗?”

  “现在不疼,早就好了。”洗得时候是真疼。

  “以后别做这种事。”江洵很不高兴,想到万礼很痛他心里就泛酸。

  “那当然了,多大了都。”万礼哭笑不得,很多时候,江洵跟年龄不符的沉稳让他总觉得江洵才是大哥,可明明他的年纪更大。

  这时,江洵的手机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