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特小说>穿越重生>做个小地主吧>第36章 兔子

  言哥儿的嫂子宋巧儿, 她推开木门走进来, 宋巧儿是个身材高挑的女人, 虎背熊腰, 穿一身灰色棉袄, 从常人的眼光来看,至少从林立轩眼中来看——她并不算丑。宋巧儿五官端正,黑中透红的圆脸蛋健康而有生气,她特别爱笑,笑起来露出两排小小尖尖整齐的白牙齿, 跟壮硕的身材相比, 她的牙齿是她全身最精致的地方。

  她露出一口小白牙, 开心地跟言哥儿还有林立轩打招呼, 李月娥招呼儿媳坐下来歇会儿, “那些猎物你先别弄了, 休息会儿吧。”

  “诶,好。”宋巧儿笑的眼不见眼,她的眼睛本来就小, 笑起来眯成一条缝, 她拾起倒在地上的一个木板凳,这小木凳子是由三条木板钉成的,下面那两条承重的木板高低不平, 凳子并不稳,李月娥见她拿这张木凳,提醒道:“你别坐这凳子, 不稳,仔细你身子。”

  “没事儿,我身子强壮的很,摔不着,而且我平时坐习惯了。”宋巧儿用粗糙的食指将额前的碎发揽到耳后,“你别把我当雨哥儿……雨哥儿,前几天摔了一跤疼不疼啊……”

  “……”雨哥儿睁大圆溜溜黑黢黢的眼睛,无声地摇了摇头,他摔习惯了,一屁股蹲坐在地上,自己拍拍屁股默默的站起来。

  李月娥摇头:“那哪成啊……”

  林立轩站起来,“坐这吧。”

  “不不不,儿婿你也坐着,我出去拿凳子。”李月娥不由分说,出去转个弯拿了张有椅面和四条椅脚的稳当货过来。

  宋巧儿走进来,季前视线都没往她那里瞟一眼,悠然嗑瓜子,细长的手指捏着瓜子壳,沿着桌子缝隙把瓜子壳丢到地上,“巧儿,给我倒杯水……”

  “好。”宋巧儿起身去拿水壶,用手试了试温度,“有些冷了,我去加点热的。”大冷天,壶里的水容易凉,一杯冷水下肚可不好受。

  李月娥刚把凳子拿进来,“怎么又出去了?”

  ……

  林立轩眼观鼻,鼻观心,等言哥儿跟她娘把话说完。坐了大半个时辰,言哥儿说要回家了,听说他们要走,宋巧儿主动说要送他们只干兔子带回去,“我爹送了一堆猎物,你们带只兔子回去吧……”

  宋巧儿拿兔子的功夫,林立轩靠近言哥儿,和他耳语几句,言哥儿绷着小脸点点头,进到杂物房里跟嫂子说话。

  林立轩让言哥儿给她嫂子带的话没有别的意思,就是暗示她现在怀孕了,可以“身娇体弱”些,就算跟季前吵架,季有财夫妻也绝对站她这边……

  宋巧儿跟季前吵怕了,她又爱惨了季前,如今季前只要不说太难听的话,她就默默受着不反抗,她是个闲不住的勤快人,家里的活主动做,季前要啥给啥,除了长相不尽人意,她对季前可以说照顾得无微不至。

  “嫂子,你现在有身子了,很多事情你可以让我哥去做……”

  宋巧儿琢磨着言哥儿的话,她虽是个女人,但从小到大的思维都是偏向男人的,她向来自强,不愿受人照顾,可言哥儿的话,却又说道她心里面去了,她心里倒也有份在喜欢的人面前柔弱依人,渴望得到对方疼惜的想法。

  她外形不好,平日里哪有脸开得了这般口,可现在……周围的人都鼓励她,宋巧儿决定找这个法子试一试,往后有一搭没一搭让季前帮她做些小事,季前不愿意,也不跟他硬杠,借口说自己这儿疼哪儿疼。

  宋巧儿开心地看着对方为自己劳心劳力,季前苦哈哈的只能认了,爹娘都觉得这是他应该做的,季老大夫妇觉得他已经成家立业,他们快抱孙子了,对待儿子再不可如往日一般似小孩照顾。

  林立轩还隐秘地建议她可以在附近村子里树立一个悍妇的典型,谁敢跟自己的丈夫眉来眼去,直接去那人家里闹,折腾个一两次,以后要名声的双儿女孩绝对躲着季前,一个巴掌拍不响,找不到另一只手,季前孤掌难鸣。

  在碧溪村里,季前本就名声不好,现在一些颇有姿色的女孩躲着他,不跟他来往。后来,就连面色青黄,头发白了一半的中年妇女也躲着他跑,见了他人和见了鬼似的躲,留下原地如遭雷劈的季前。

  季前水深火热的日子还在后头,林立轩跟言哥儿拿了铁钩扣着的一条干兔子,手拉手回林家了,走了林家这一遭,言哥儿只觉心头的几块大石头落了地,前段时间发生的所有事情翻过篇。

  “巧儿嫂子人挺好的,为什么哥哥不喜欢她……”言哥儿提着兔子肉,风有些大,吹得他头发乱舞纷飞。

  “感情需要培养的,指不定再等几个月,你哥就喜欢她了……”林立轩笑了一会儿,他觉得季家二婶给季老大夫妇出的主意确实没错啊,季前那种人,就应该娶个厉害点的媳妇,不厉害镇不住他。

  言哥儿点点头,觉得林立轩说得对,他看着对方含笑的眼睛,心里喜欢得紧,忍不住多看两眼。

  “你头发乱了。”言哥儿的头发是林立轩亲手弄的,表面上好看是好看,内里又松又不稳,言哥儿被他这么一说,急的忙用手扶住木簪。

  林立轩阻止他,“你别用手,有油。”言哥儿拎了兔子,手上沾了不少灰和油。林立轩干脆把他的头发散下来,用手给他梳了梳,言哥儿乖乖地站着任他打理,他其实从小到大都不太顾及形象,蓬头露面经常有,可在林立轩面前,他就不想那样。

  “等回去再帮你弄吧,现在风大。”

  “嗯,今晚吃兔子肉。”

  林立轩眼睛一瞥,瞧见那只干硬的尸体,跟被剃了一半的柴火似的,脑袋黑不溜秋,如果不是言哥儿和宋巧儿都说这是兔子,他是怎么也看不出来,那白绒绒,长两只长耳朵,有红红大眼睛的兔子剥了皮是这副模样。

  提到兔子肉,言哥儿想起明天或后天要杀猪了,“明天可能会在那棵大桂花树边杀猪,肯定很热闹,要过来看嘛?”

  杀猪,林立轩还没见过呢,“那是自然,我们还买了四五十斤肉……”

  等他们回到林家,赵立娘忙接过兔子拿去厨房,顺便问了一下季家的情况,得知跟季老大家没什么关联后,说起好久没吃到兔子肉了,要把前段时间新挖出来的香芋跟兔肉一起炒,芋头去了皮,将里面紫色的香芋切成丁,香芋紫白相间,一刀刀下去,浮起一层层白色汁液,他们家现在不缺油少肉了,林立轩提议先将芋头油炸过再和兔肉炒。

  香芋丁在油里滋滋作响,翻炒时飘出一阵一阵香气,香气引得周围人脖颈子上的咕噜上上下下直转,跟兔肉炒在一起,那味道更是绝了,香酥诱人的香气传出去老远,周围离他家不远的邻居家也闻到了,直纳闷林家在弄什么,味道这么浓又这么香。

  葛老娘推推她家汉子:“诶诶,你说赵姐家在弄什么?怎么那么香。”他们平时煮菜哪里舍得放油,几乎是水煮的,哪能弄出这么大阵仗。

  葛老汉直咽口水:“谁知道呢……你跟赵立娘好,你去她家问问……”

  “那不成,我可没这个脸。”

  新出炉的炒兔子肉香酥可口,林立轩夹了块芋头送进嘴里,评价道:“我就说嘛,还是得多放点油才好吃,言哥儿做菜哪都好,就是舍不得放油。”这一次林立轩抱着油罐子守在锅边看言哥儿炒,见势不对就往里面丢勺油。

  “好吃是好吃,可……太费油了。”言哥儿夹了旁边另炒的一盘青菜,菜叶子青翠欲滴,在烛光下泛着重重的油光,盘子里还有可见的油汁,这么吃多浪费啊!

  “吃多了是有些腻,但偶尔吃一次还是可以的。”年末了,赵立娘也不心疼钱了,林立轩明年不读书也不考科举的,先前攒的那笔钱也不知道咋用,她自暴自弃了,吃呗。

  林立轩给言哥儿和赵立娘分别夹一块兔肉,“听到了没有言哥儿,娘都发话了,以后做菜多放点油。”

  “哦……”言哥儿默默扒饭,跟其他人家比,林家做菜油水够足了,还要多放油……言哥儿只好默默地沉默了。

  “你让我们两个吃肉,自己干嘛直盯着芋头吃。”

  “我喜欢吃这个。”油炸的香芋外酥里香,混合着兔肉的鲜味,好吃的让人停不下来。

  “那明年地里多种些……”赵立娘的菜园子里乱七八糟种了一大堆东西。

  “这是我们种的?”林立轩惊讶了,他还以为是在山上挖来的。

  “不然还能是天上掉下来的不成?赶明儿你去我地里的菜园子看看。”林家有块旱地,就在山脚那边,专门用来种菜的。

  说村里人穷,其实地里结满了宝贝,可惜烹饪方法不当,做不出太多美味,再加上种田抗风险能力太差,全靠老天爷赏饭吃,赶上不好的年头,可能颗粒无收。

  第二天午后,村里人杀年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