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特小说>穿越重生>穿越之秦洲的异世生活>第3章 林景

  天色刚刚破晓。

  秦洲从房里出来。碰巧看到了秦大川和王金花夫妇两个。

  “爹娘,起来了?”秦洲问道。

  “嗯,老二,你去把老三喊起来。”王金花抱怨道,“这孩子,每天吃饭的时候才起来,饭倒是一顿不耽误,活是能躲就躲。”

  “娘,我起来了。”秦河拉开门,边走边不服气的说道:“娘您说的好像我每天就就白吃饭,一点活儿都不干似的。我每天不是还大早上的就起来喂鸡,喂猪,我还割猪草。”

  王金花瞪他:“这还算个活,人家大丫才十岁,还没你大呢,又喂家里的牲口,又洗家里的衣服,还得做饭,看人家多勤快。对了”王金花想起来家里如今又多了一头驴:“以后打猪草的时候把驴吃的草也割回来。”

  秦河顿哀嚎一声。被王金花一瞪就缩着脖子不敢再说什么了,算是默认了她的说法。

  大丫是村东头周福家的大女儿。说起周福赵兰花那夫妻俩,认识的人没人说他们一句好。

  夫妇俩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对两个孩子的态度可谓是天差地别。对儿子就使劲宠,周大树还不到八岁,就学着偷别人家的东西,他又小,打不能打,骂不能骂的,村里人也拿他没办法。

  去找赵兰花周福吧,那两人根本不管,有时候还会倒打一耙。有这样的家长,周大树越来越无法无天。

  若说周大树是周家夫妻手心里的宝,那周大丫一定是地里的草。小小年纪天天有干不完的活,长的瘦瘦小小的,看着就受尽了磋磨。

  就算是再偏心的人也做不到这样。再怎么样也是自己的女儿,周家那夫妻两个简直是把周大丫当成了长工。可这也是人家的家事,别人也管不了。最多就是唏嘘几声罢了。

  林家。

  林志学一家三口正在吃早饭。

  林志学对儿子说道:“小景,地里的草不多了,我一个人去就行了。你就在家待着吧。”

  “知道了爹。”林景点点头。

  早饭过后。林景提着桶打算去挑水。刚出门没一会儿,迎面就碰到了秦洲。

  秦洲也看到了林景,他几个大步走到了林景面前。秦洲眼睛不眨的盯着林景,他用眼神描摹着林景的每一寸脸颊。将近一千个日夜的想念在这一刻喷涌而出。

  林景被他这热切的眼神看得脸上微微发烫,不自觉的别开了眼。下一刻,林景就仰起头,直直的与秦洲对视,“干嘛一直看着我。”

  村里没什么大事,有一点事就能让村里人讨论很久。去服役的秦家老二回来了,还拉回来一头毛驴。这些足以让秦洲成为村里人很长时间的饭后茶余的谈资。

  林景昨天下午就知道这人回来了,但他才不主动去找秦洲。果然,秦洲主动来找他了。

  想到这里,林静高兴了。又想到他走这么长时间也不给自己写封信,让他担心了这么长时间。便压下了嘴角的笑意。

  服军役是普通百姓逃脱不了的。林景当时听说秦洲要去服役,虽然很担心,但他也知道自己没那个能力和本事去阻止这件事。

  但让他生气的是,秦洲去了边关安顿下来还记得给家里写封信报平安呢。

  但连个消息也没给他带回来,就秦河跑到他家给了他一包肉干,说是秦洲给他的。

  想到这里他不由得狠狠瞪了秦洲一眼。

  秦洲根本没注意到,他接过林景拿在手上的木桶,这才笑眯眯的说道,“看你长的好看。”

  林景长的的确好看,在下坎村是数一数二的。皮肤比女孩子还要白皙细腻,五官精致。看着不像是村里的,倒像是个城里的小少爷。

  但他的脾气倒是不如他的外貌好。因为他娘怀他的时候动了胎气,林景生下来身体就不是很好。

  林志学周薇夫妻两个对林景就比较纵容。这就使得林景的性格就是那种大毛病没有小缺陷不断的。人有点小任性,又嘴馋爱吃,还有点懒。

  现在普通人的日子不怎么好过。为了生活,大家都很勤劳,也不敢有一个铜板就花半个。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林景的这些小缺点就被无限放大了。

  但随着慢慢长大,林景也学会了心疼父母,在家里干的活也多了,也会主动帮助分担家里的事。

  但秦洲觉得林景的性格没什么。林景虽然有点小任性,但对着亲近的人才会这样。

  爱吃也没吃别人家的东西。哪个人的性格又是十全十美的呢。他反觉得这样的林景很好,活泼可爱又有活力。

  听到秦洲的话,林景冷哼一声,“这还用你说。”这人这么长时间不见还是这般油腔滑调。林景率先向前走去。

  秦洲看他像个斗胜的公鸡一样,雄赳赳气昂昂的样子。心里不由好笑,摇摇头,大步追上他,和他一起并排走。

  林景时不时的转过头看看秦洲,还上下打量一番,却是一句话也不说。

  “怎么了,一直看着我。”秦洲有些摸不着头脑,问:“有话和我说?”

  “你没受伤吧?”

  “没有。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身体强壮。况且,也不是时常打仗,自然也就没受伤了。”秦洲笑道。

  他用一只手提着两只木桶,把另一条胳膊搭在林景的肩膀上,身体不自觉的斜了过去,“不用担心。”

  “没受伤就行。”林景动了动肩膀,瞪他,“你把手拿下去,我不舒服。你这个人真是讨厌,明明就知道我不喜欢被人搭肩膀。”秦洲比他高一头,又一身腱子肉,就那么搭着他,也是重的很。

  “好好好。”秦洲笑着放下了胳膊,说道,“对了,我这两年也攒了点银子,准备起房子了。离秋收还有两个多月的时间,尽量赶在秋收前把房子盖起来。”

  他们所处的地理位置还挺靠北的。秋收过后,天气很快就会变冷,土地也会冻住。

  因此,如果有人要盖房子的话,一般都会选择在夏天秋收前。而下坎村还有一个习俗。

  男方在成亲前会起房子,这也寓意着男子不再是孩子了,是一个成人了,即将要担负起一个家的责任了。

  神奇的是,这个朝代男人之间也是能在一起的,并且和男女夫妻关系一样是受官府承认且保护的。

  但大多数男人还是选择和女人结婚,他们对子嗣是极为看重的。有些男人是因为穷的娶不起媳妇才会和男人在一起搭伙过日子。

  也有一部分是因为自身本来就喜欢男人。而秦洲就是是天生喜欢男人。

  秦洲原本自己这一辈子加上上一辈子,两辈子都是孤独终老的命运了。没想到居然峰回路转柳暗花明了。

  听到这话,林景自然是知道秦洲的意思的。顾不上害羞,林景叮嘱道:“那你一定要把房子盖好点,别一下雨就漏水。”

  他的就是房间一下雨就漏水,每次下雨的时候都睡不好觉。林静做梦都想有一间不落雨的房子。

  “知道,放心吧。”